一、播音主持業務能力考核分值分配
按招聘公告的規定,此次廣播電視播音主持崗位業務能力考核占總成績的40%。此分值作如下分配:應聘人員的自選作品占30%,在我臺新聞演播(錄音)室錄制的規定作品占70%。評委根據錄音錄像材料,從形象、音質、出鏡效果等幾個方面給予評價。
二、自選作品的考核及要求(30分):
報考廣播電視播音主持崗位的應聘者應準備一件自己的播音主持作品,作為播音主持業務考試的報名考核材料,并于3月31日前寄(送)到金華廣播電視總臺人力資源中心。
1.送評節目必須為應聘者主創,能體現其播音主持業務水平,包括應聘者的音色語感、語言功底、表達能力、現場反應、形象氣質以及節目駕馭能力等。
2.送評節目形態包括新聞、社教、綜藝、談話、連線等,其中新聞節目為必備節目。廣播主持除新聞、社教節目外,其他節目形態應能體現聽眾的參與和互動。
3.節目需以DVD格式刻碟送評,時長10—15分鐘。其中前5分鐘為新聞節目,間隔30秒后為其他類型節目。新聞節目須有本人正面圖像和配音,可加入適當現場采訪、新聞評論。
三、規定作品的考核及要求(70分):
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的客觀、公正,總臺人力資源中心將通知入圍應聘者到我臺新聞演播室,在同一化妝師和同一燈光、配音條件下按抽簽順序安排新聞主持出鏡或錄音,進行選拔考核。
電視新聞播音主持應聘者按抽簽順序進入技術樓化妝;每位應聘者在出圖像前的十分鐘方可拿到新聞素材,然后進入演播室完成1分鐘的新聞導語、新聞評論出鏡圖像和1分鐘的新聞配音。廣播新聞播音主持應聘者按抽簽順序在錄音前的十分鐘方可拿到新聞素材,然后進入錄音間完成1分鐘的新聞導語、新聞評論配音和1分鐘的新聞配音。所有音像材料在錄制后封存,在評委會考核時啟封。
具體考試時間在廣眾網另行通知。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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