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以下兩種情況,可以享受少數民族政策。1、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或者2、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請2014年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符合少數民族初試合格線的考生,于2014年4月4日將下列材料提供給研究生部審查,以便確定考生復試資格。若不按期提交相關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1、戶口證明材料(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2、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和本科在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及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就業協議書。
3、少數民族往屆考生須提交工作證原件或復印件或工作單位開具有騎縫章的正規證明。
青海師范大學研究生部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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