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4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根據學校研究生院下發的《華東師范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國際關系與地區發展研究院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方案。
一、工作原則:
本次復試工作將嚴格遵守如下原則,即: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觀評價、以人文本。
二、組織管理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招生領導小組由學院教學工作管理委員會成員組成,對復試工作進行領導和全面管理。本次招生專業為“國際關系”專業,下設1個復試工作小組(復試小組成員5-7人)。
三、復試細則
1、復試分數
我院復試分數線按“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法學A類),確定考生的復試資格。
2、復試人數
我院今年擬招生25人,專業為“國際關系”,目前已接受推免生3人。
我院復試采用差額復試,計算時不含推免生。
3、復試名單
根據教育部規定的分數線,按報考同一專業(或相關專業)上線考生的初試成績總分的排序確定復試名單。
4、復試內容
(1)專業課考試。采取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重點考察考生專業知識及運用所學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此項得分值為成績x1.2,即滿分為120。
(2)綜合能力和應用能力的考核,面試形式。
此項得分值成績x1.5,即滿分為150。
(3)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即興敘述或描述個人情況和專業問題等。
滿分為100分。此項得分值為成績x0.6,即滿分為60。
考生參加復試中面試的順序(排隊)按照報到公布的復試名單順序排序。
復試總分滿分為120+150+60=330。
(4)思想政治、心理素質和綜合素質考核
復試期間,我院組織考生完成心理和綜合素質的測評卷,同時復試小組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和綜合素質考核,考核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調劑復試
我院接受外校、外院、校內考生的調劑。
接受調劑復試考生報考專業:國際政治、歷史、法律、經濟、金融等相關專業。
調劑考生必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始成績基本要求》。所有調劑事項需經校研招辦同意。
調劑考生復試采用差額復試。
調劑外校復試考生必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該系統的規定查詢系統和進行操作。
五、體檢工作
按有關規定,體檢工作在復試時進行,學校安排由校醫院負責并實施體檢工作。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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