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警(1)職位
專業測試項目為1500米跑、引體向上和立定跳遠。
專業測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1500米跑成績占總成績的40%,引體向上成績占總成績的30%,立定跳遠成績占總成績的30%。專業測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均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測試只進行一次。
專業測試成績計算方法:
專業測試成績=1500米跑成績×40%+引體向上成績×30%+立定跳遠成績×30%
15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的評分標準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執行(見附件1)
二、特警(2)職位
專業測試項目為15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和79式微型沖鋒槍精度射擊。
專業測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1500米跑成績占總成績的30%,引體向上成績占總成績的30%,立定跳遠成績占總成績的20%,79式微型沖鋒槍精度射擊成績占總成績的20%。專業測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均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測試只進行一次。
專業測試成績計算方法:
專業測試成績=1500米跑成績×30%+引體向上成績×30%+立定跳遠成績×20%+79式微型沖鋒槍精度射擊成績×20%
(一)15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的評分標準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執行(見附件1)
(二)79式微型沖鋒槍精度射擊
(1)成績計算:按100分計算,使用子彈10發,以實際命中環數換算成分數作為考試成績,即100環為100分、99環為99分……依次類推換算成績。測試前,考生須試射體會彈3發(不計入成績)。
(2)測試槍型:79式微型沖鋒槍。
(3)姿勢:臥姿有依托。
(4)距離:50米。
(5)目標:胸環靶。
(6)時間:3分鐘。
(7)測試方法:
考生在50米距離上臥姿準備,考官下達“開始”口令后,開始射擊并同時計時。聽到“停止射擊”口令后立即停止射擊。考生未按口令,搶先動作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該科目考試資格。考生聽到“停止射擊”口令后,應立即停止射擊,超過規定時間繼續射擊的,每射擊一次扣除一發最高環成績,依次類推。
三、特警(3)職位
專業測試項目為800米跑、1分鐘仰臥起坐、立定跳遠、79式微型沖鋒槍精度射擊。
專業測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800米跑成績占總成績的30%,1分鐘仰臥起坐成績占總成績的30%,立定跳遠成績占總成績的20%,79式微型沖鋒槍精度射擊占總成績的20%。專業測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成績均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測試只進行一次。
專業測試成績=800米跑成績×30%+1分鐘仰臥起坐成績×30%+立定跳遠成績×20%+79式微型沖鋒槍精度射擊成績×20%
(一)800米跑、1分鐘仰臥起坐、立定跳遠的評分標準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執行(見附件2)
(二)79式微型沖鋒槍精度射擊
同特警(2)職位。
四、特警(4)職位
專業測試項目為15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和攀爬。
專業測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1500米跑成績占總成績的30%,引體向上成績占總成績的30%,立定跳遠成績占總成績的20%,攀爬成績占總成績的20%。專業測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均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測試只進行一次。
專業測試成績計算方法:
專業測試成績=1500米跑成績×30%+引體向上成績×30%+立定跳遠成績×20%+攀爬成績×20%
(一)15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的評分標準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執行(見附件1)
(二)攀爬項目
(1)場地設置:一棟4層(高度約為13米)的高樓室外雨漏管。
(2)計時標準:考生在完成好安全防護后,根據口令在起點處做好攀爬準備。從聽到“開始”的口令時,開始計時。
(3)成績計算:整個攀爬限15秒(含15秒)內完成。在15秒以內攀爬到樓頂按100分計分(考生腳跟須越過樓頂測試終點線,并舉手示意)。15秒內未攀爬到樓頂的,以15秒停止計時考生攀爬雨漏管手掌上沿最高處所在高度為準計分。在攀爬過程中,未攀爬至5米(不含5米)或雙手雙腳同時脫離雨漏管按零分計分。攀爬到13米至12米(含13米)之間的按90分計分,攀爬到12米至11米(含12米)之間的按85分計分,攀爬到11米至10米(含11米)之間的按80分計分,以此類推,每少攀爬1米減5分。測試前,根據自愿原則,考生可試攀爬1次。
更多信息請查看四川省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