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已經開始,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以及自治區教育廳教育考試招生中心關于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就我校2014年碩士生招生復試工作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復試基本要求
1、研究生復試工作嚴格遵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教育考試招生中心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復試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告知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嚴格執行復試標準和復試程序,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自律,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
2、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3、加強誠信評判。切實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4、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必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能被錄取。參加復試人數與招生規模之比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復試與招生計劃比例原則上在1.2:1左右。具體復試比例根據生源情況具體情況確定,實行差額復試。
5、確定錄取名單應符合招生計劃,同時遵循以下原則: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優先,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
6、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與學術型研究生屬同一層次的不同類型,嚴格按照“一視同仁,同等對待”的原則執行統一的復試分數線。
二 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包頭醫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領導工作小組,負責全校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組織開展研究生復試的命題、閱卷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務、閱卷等復試的各項具體工作,校紀檢委負責全程監督。
2、成立各專業復試面試小組,各專業復試小組組長應由相關學科帶頭人擔任,成員應包括相關學科的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指導教師等,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職務的教師組成,另配備1名記錄員。根據參加復試人數情況可成立若干復試面試小組。
3、學校成立紀檢部門參加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復試工作應認真貫徹“公平公正、客觀準確”的原則,切實做到公正無私,不走過場,嚴格把好復試質量關。要切實加強對復試工作的檢查和監督,凡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三、參加復試考生的基本條件:
1、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規定的二區復試基本要求:
學科門類 | 單科(英語、政治) | 單科(專業) | 總分 |
法學 | 41 | 62 | 305 |
理學 | 35 | 53 | 275 |
歷史學 | 39 | 117 | 300 |
醫學 | 35 | 105 | 275 |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 | 30 | 45 | 245 |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3、所提供的有效證件必須是真實的,身份證、大學期間成績單、畢業證、學位證、英語四級證及準考證審查符合我校有關規定。
4、凡符合我院調劑要求的調劑考生除具備以上條件外,其初試統考科目與擬調劑專業考試科目一致,專業課二者相近。
5、破格復試條件(僅限第一志愿考生):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所報考專業的復試。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進行破格復試。不得低于教育部公布的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進行破格復試。
四、資格審查
據教育部的要求,復試前必須進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經學校統一組織的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凡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資格審查需攜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都要):
1、身份證。
2、大學階段成績單(應屆生提供)。
3、非應屆生提供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無原件考生一律不準參加復試。應屆生出示學生證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否則視為同等學力考生。
4、個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體檢需要)。
5、同等學力考生、及未獲得學位證書的畢業生還須帶英語四級證書或四級成績單(成績必須≥425分)。
6、享受少數民族照顧分數線的考生還需父母親的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五、復試內容和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
(一)復試內容及形式
1、外語考核:采用筆試、聽力的方式進行,由筆試和聽力兩部分構成,測試時間2小時,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時間為1小時30分鐘,滿分85分;聽力測試時間30分鐘,滿分15分。外語測試成績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序,外語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進行專業課考試的閱卷和面試環節,即終止復試程序,不予錄取。筆試一律在標準化考場進行,全程閉路攝像。外語測試命題、考試及閱卷由研究生學院組織封閉實施。
2、專業課考試,一律采取筆試,植物學、生理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細胞生物學、遺傳學、微生物學、發育生物學、神經生物學、人體解剖與組織胚胎學、思想政治教育、專門史等幾個專業滿分150分,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專業和臨床醫學專業(包括專業學位)滿分為300分,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命題、考試及閱卷均由研究生學院組織有關學科封閉實施。專業課成績通過學校規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方可進入復試面試環節,達不到控制最低分數線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綜合情況面試:面試應充分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內容包括專業能力、外語口語能力、綜合能力、心理素質等部分。口語測試滿分10分,測試成績計入面試成績。各學科(領域)復試小組要在面試過程中做好記錄,填寫好相關表格。面試時間為每人20分鐘。面試滿分150分,90分及格,不及格者將不予錄取。面試過程全程錄音。
4、專業課加試:同等學力及未取得學位的本科往屆畢業生的考生必須加試兩門專業課,由研究生學院組織有關學科統一實施。考試采取筆試,每門課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均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將不予錄取。試題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專業課復試內容重復。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二)復試成績的計算辦法
1、專業課成績、外語測試成績、綜合情況面試成績三者相加,即為復試總成績。
2、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英語測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面試成績÷1.5)×40%。
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為150分的學科,在計算總成績時折合成300分計算。
3、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即視為復試不合格考生:
(1)外語測試成績不合格;
(2)專業課考試成績未達到學校規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3)面試成線低于90分者即為不合格;
(4)同等學力考生除出現以上情況之一為不合格外,如果加試科目的任一科考試成績低于60分者也視為不合格。
4、少數民族考生(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在其復試總成績基礎上再加5分。
六、復試試題管理
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復試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做好保密(包括試題命制、分裝、評卷、核分、登分等環節)、抽題、分組、記錄等工作,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科學、有效。
七、體檢工作
體檢由研究生學院聯合校醫院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執行,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
1、英語筆測試不合格、專業課考試未達到學校規定最低控制分數線、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同等學力加試科目考試成績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于在復試過程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弄虛作假、考試違紀、作弊、替考的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不予錄取,同時記入不良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上報上級部門,今后3年將不再接受此考生的報考。
2、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進行錄取,各專業按招生計劃數由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錄取。優先基礎類專業(生物學、人體解剖與組織胚胎學、預防醫學與公共衛生學)的錄取。臨床醫學專業復試合格但未錄取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基礎類專業。
3、調劑考生復試合格后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錄取。
4、在復試基礎上,結合考生初試成績,由研究生學院匯總計算復試總成績,復試成績由包頭醫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審核,組長簽字蓋章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擬錄取名單,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
5、應屆本科畢業生在入學報到時需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如在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則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
九、復試時間:
將在4月中上旬左右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將在網上公布,屆時請各位考生上網查看。
包頭醫學院研究生學院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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