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邊彩色照片8張(背面請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及報考職位編號)。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在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或學校開具的應屆生身份證明(提供兩者之一即可)。
4.非在校生提供報考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職位條件未要求學位的無需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其中最高學歷為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應屆畢業生)應同時提供本科、碩士研究生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非應屆畢業生報考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失(待)業證明》(樣本附后,社會在職、失業、待業人員提供)原件。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失(待)業證明》確有困難的,在經福建海事局同意后,可在體檢或考察前提供,具體提交時間以福建海事局確定時間為準,逾期不提供,視為自動放棄。
6.滿足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各類證明材料。如:黨、團員身份證明材料、英語證書或成績通知單、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計算機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船員適任證書、引航員證書、有效的航海院校學生適任評估和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應屆畢業生錄用報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面試時提供船員適任證書(引航員證書)確有困難的,經福建海事局同意后,提供船員適任證書(引航員證書)編號和簽發機關即可。
7.要求相關工作經驗職位的,提供有關勞動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
8.考生系留學歸國人員須出示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明的原件,并提交上述材料復印件各一份。
9.考察聯系表(見附件4)
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和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面試或錄用資格。
所有提供材料復印件原則上要求為A4紙。
相關樣本:
2.同意報考證明
3.失(待)業證明
4.放棄面試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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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身份證明.doc》《同意報考證明.doc》《失(待)業證明.doc》《放棄面試聲明書.doc》來源于福建海事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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