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鹽城師范學院江蘇省新生錄取規則是怎樣規定的?
答:總的錄取原則是根據國家和有關省2014年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據考生統考科目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
面向江蘇省招生:(1)調檔比例為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3%。(2)我校各普通類專業對考生選測科目具體要求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在招生計劃專刊中統一公布。(3)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等級要求:普通類本科:選測科目為1B1C,必測科目為4C,技術科目合格。藝術類(含中外合作辦學)、體育類本科:必測科目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4)對普通類進檔考生,按“依據文理,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即分文理,按考生的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填報志愿順序)的原則進行專業投檔,當投檔分相同時,按學業水平選測科目等級擇優錄取,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5)藝術類(含中外合作辦學)、體育類文化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美術類按照“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投檔;音樂學和音樂表演按“專業總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投檔;舞蹈學專業認可南京師范大學舞蹈學專業校考成績,對進檔考生按專業考試科目總分從高分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體育類按“分男、女,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投檔。(6)綜合素質評價中“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三方面均為D級的,不予錄取。填報英語專業的考生,參考英語筆試和口試成績擇優錄取。(7)填報英語類專業的考生,參考英語筆試和口語成績擇優錄取。(8)非英語專業錄取的新生入學后,英語為公共必修課程。(9)體育類專業錄取新生中,女生占招生計劃數的25%左右;其余各專業男女生錄取比例不限。(10)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省有關體檢規定執行。(11)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可以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于調節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