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漳州市醫療衛生事業三年行動計劃》精神和《漳州市各縣(市、區)醫療衛生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專業指導目錄》,為滿足我縣醫療機構對急需緊缺人才的需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37名,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9年8月1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間出生)。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職位條件一覽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6、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報名截止前取得(普通大中專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碩士以上研究生放寬至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
7、報名截止時常住戶口在我市和市外高校漳州生源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為本市報考者;面向范圍為本省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2014年漳州市內高校市外生源應屆畢業生參加報考的,視同“漳州生源或漳州戶籍”;2014年8月31日前在我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生,視同本市報考者。
8、具備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招聘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歷類別,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10、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以上辭退、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均以報名截止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報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7月31日止。招聘人數未滿的職位報名審核延長至2014年12月31日。
2.報名地點:詳見《職位條件一覽表》。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生未領取畢業證書的可持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3張。
4、招考專業目錄按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2014年版)執行。專業條件設置為類別的,類別所列專業均符合專業報考條件;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應符合所列具體專業名稱要求。擁有雙學歷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任一學歷報考。
三、審核
報名結束后統一集中進行初審。第一階段初審時間為2014年8月4日,初審由長泰縣衛生局、公務員局負責。會審在8月8日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現場審核。招聘人數未滿的職位后續報名的審核工作經由長泰縣衛生局、縣公務員局初審后分別于2014年9月30日和12月31日提交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會審。
四、體檢
1、體檢前,審核合格人數與擬招聘人數一致或少于擬招聘人數時,直接進入體檢程序。審核合格人數超過職位擬招聘人數的,考生可重新選擇報考其他有空缺的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崗位。調劑之后還多于擬招聘人數的,以專業技術資格高者優先;若專業技術資格相同,以學歷高者優先;若專業技術資格及學歷都相同,以長泰戶籍或長泰生源的考生優先;若專業技術資格及學歷都相同,又都是長泰戶籍或長泰生源的,且同年畢業于同一院校同一專業的,以在校學習專業必修課成績總平均分高者優先。在校學習成績以《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的成績為準,成績單上學科成績未標明分數的,按優85分、良和中75分、及格(含合格)60分計,補考合格的學科均以60分計。按上述優先原則仍不能確定的,加面試一場,以面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
2、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要求執行。
3、報名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名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4、體檢工作由長泰縣招聘主管部門、長泰縣衛生局負責組織。
五、考核
1.體檢合格的報名者為考核對象,考核政審工作由長泰縣公務員局、衛生局負責組織。政審過程中發現其在校學習或在工作單位期間有不良紀錄者給予取消聘用資格。
2.在職報考者應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單位(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需提供當地主管部門及政府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考核資格。
3.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4.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及放棄聘用資格所空缺的職位,按確定體檢對象順序依次遞補或繼續接受報名招聘。
六、聘用
1、對擬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2、聘用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七、其他
1、聘用人員必須在五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否則不予續聘。
2、本方案由長泰縣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3、有關招聘信息將通過市、縣網站發布。
4、咨詢電話:長泰縣衛生局:0596-8332062
監督電話:8322052
長泰縣公務員局
2014年7月6日
附件:2014年長泰縣公開考核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職位條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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