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面試資格審查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4]26號)的要求,現就2014年濟寧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的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
資格審查時間為三天。具體時間:
2014年8月1日--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資格審查地點
濟寧市委組織部、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面試資格審查的監督指導工作。報考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公安(含森林公安)系統,由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濟寧市人民檢察院、濟寧市公安局分別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報考濟寧市直部門的,由招考部門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報考縣市區直、鄉鎮機關的,由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部門咨詢電話附后)
三、面試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應提交的材料
報考人員需本人到報考部門參加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
(一)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交的材料
1、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緩派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緩派證明材料并注明緩派原因);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須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有學位要求的還要出具國家承認的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須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2、《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及1寸免冠照片(與報名使用照片同底版)4張(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報考職位)。
3、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4、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全日制應屆專科生報考的,要提供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相關證明材料(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原件),或出具教育招生部門出具的山東生源證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報考的,不需提供戶籍證明材料。
6、簽訂就業協議的,提交簽訂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
(二)非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交的材料
1、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須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打印的學歷證書注冊證明。
2、有學位要求的還要出具國家承認的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須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
報考限制專業或有學位要求的,必須符合簡章規定的專業或學位要求。
3、《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及1寸免冠照片(與報名使用照片同底版)4張(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報考職位)。
4、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5、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茖W歷人員報考的,要提供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相關證明材料(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原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報考的,不需要提供戶籍證明材料。
7、有工作單位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
(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生提交的材料
1、高級班畢業生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須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
2、《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及1寸免冠照片(與報名使用照片同底版)4張(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報考職位)。
3、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4、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山東省常住戶口相關證明材料(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原件)。
6、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定向培養)協議或勞動合同的,提交用工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
四、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一)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除提供報考公務員應有的材料外,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緩派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緩派證明材料并注明緩派原因)、與主管部門簽訂的聘用合同。“三支一扶”大學生還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及復印件,服務期滿的還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核發的服務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志愿服務證原件及整體復印件?!斑x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認定證明材料。(已錄用到機關、事業單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交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未享受服務基層項目優惠政策的證明材料)
(二)報考全市檢察院系統“檢察業務部門職位”的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除提供報考公務員應提交的材料外,應同時提供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尚未拿到證書的,應提供市級司法局的證明材料。
(三)報考全市法院系統“審判執行業務部門職位”的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除提供報考公務員應有的材料外,應同時提供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尚未拿到證書的,應提供市級司法局的證明材料。
(四)報考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職位的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除提供報考公務員應提交的材料外,應同時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律師資格證書》,《律師執業證》或《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以及考生工作單位出具的法律工作經歷證明(考生現所在單位與法律工作經歷期間所在工作單位不一致的,須由考生法律工作經歷期間的工作單位出具證明)
(五)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考生應一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六)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4年5月29日前取得。
(七)縣以下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五年或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崗位上獲得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并累計工作兩年以上(含試用期,截止到2014年5月29日累計時間為五年或兩年)報考的人員,提交《公務員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縣市區組織或人社部門印章)。其中獲得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并累計工作兩年以上報考的人員,還需提供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備案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組織人社部門印章)。
(八)往屆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緩派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緩派證明材料并注明緩派原因)。
(九)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繳費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在資格審查時繳納考務費70元。
六、注意事項
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提前準備好面試資格審查所需的證明材料,按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報濟寧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職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名單按規定另行公布。
政策咨詢電話:0537-2967956
七、面試資格審查部門咨詢電話
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0537-5175510
濟寧市人民檢察院0537-3011088
濟寧市公安局0537-2961125
濟寧監獄0537-2716912
濟寧市委辦公室0537-2348027
濟寧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0537-2967647
濟寧市科學技術局0537-3292818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7-2967927
濟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0537-3239861
濟寧市水利局0537-2323259
濟寧市農業委員會0537-2348283
濟寧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0537-2314401
濟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0537-3155697
濟寧市環境保護局0537-2342307
濟寧市委黨校0537-32393892883072
濟寧市地震局0537-2076121
濟寧市人事勞動爭議仲裁院0537-2967927
兗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7-3413272
曲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7-4498402
泗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7-4365373
鄒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7-5212876
微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7-8222226
金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7-8709227
嘉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7-6868609
汶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7-7218932
梁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7-7360180
中共濟寧市委組織部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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