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4年南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第一條第(二)點第四款“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4年2月1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和縣醫院專業技術崗位(單位代碼:408崗位代碼:42)要求的相關證書――即“護士專業技術資格證”以及《松溪縣衛生局關于游洪麗有關事項的函》(松衛〔2014〕88號)的有關意見,報考縣醫院專業技術崗位(單位代碼:408,崗位代碼:42)的考生游洪麗(準考證號:844084204000448,系2014屆畢業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無法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護士專業技術資格證,經研究決定,取消考生游洪麗的體檢資格,由符合條件的考生葉芳芳(準考證號:844084204000232)遞補參加體檢。
松溪縣公務員局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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