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公務員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財政金融局、社會事業局:
為幫助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升工作技能,促進他們盡快實現就業,根據省政府《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閩政〔2014〕12 號)精神,現就組織實施2014年萬名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全省組織10000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其中省級計劃1000名,市級計劃9000名(具體任務分解見附件1)。通過就業見習,幫助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升就業能力,盡快實現就業。
二、見習對象
畢業三年內未就業的省內高校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經實名登記的2014年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雙困畢業生”可優先參加就業見習計劃。
三、工作內容
(一)規范組織實施見習計劃
1.崗位發布。各地要按照年度見習計劃分解任務,指定專人負責就業見習工作,主動聯系見習基地和其他見習單位,努力征集一批符合畢業生實際、具有一定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要提升就業見習信息化服務水平,通過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各級政府人社部門網站征集發布見習崗位。
2.報名審核。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根據發布的見習崗位信息到當地就業見習主管部門或見習單位申請參加就業見習,報名時須持報到證、身份證或戶口簿。各級就業見習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匯總和公布見習單位接收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相關信息。
3.供需對接。各地可采取統一組織推薦或召開見習專場供需對接會等方式幫助畢業生和就業見習單位實現雙選對接。見習單位與畢業生達成見習意向后,雙方需簽訂見習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強化就業見習管理服務
1.各地要加強對見習單位和見習畢業生的管理服務,督促見習單位及時為畢業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指導見習單位為見習畢業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做好見習人員傳幫帶、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護工作,確保見習畢業生生命財產安全,提高見習質量與成效。
2.畢業生見習期限為3-6個月。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補貼。見習畢業生人事檔案由見習單位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托管。
3.見習期滿,各地要指導見習單位填寫《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花名冊》(附件2)上報主管部門,并為畢業生出具見習考核鑒定(附件3)。見習單位在畢業生見習期未滿提前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或者勞動合同的,見習時間可作為工齡計算。
4.鼓勵見習單位在畢業生見習期間或在見習期滿后接收畢業生。見習單位在畢業生見習期間接收見習畢業生的,可按照原定見習期享受有關政策優惠。
(三)發揮見習基地示范作用
各地要加強對見習基地的規范管理,充分發揮見習基地的示范作用,鼓勵見習基地積極吸納畢業生參加見習,加強見習基地數據庫建設,建立見習基地考核獎勵和退出機制。對連續2年未能完成見習任務或沒有接收畢業生參加見習的市、縣級見習基地,予以取締見習基地資格。我廳將于2015年對省級見習基地開展見習情況進行考核評估,落實省級見習基地退出機制。
(四)開展省級千名就業見習計劃
組織實施2014年省級千名就業見習計劃,組織1000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省級見習基地、省屬企事業單位、中央在閩單位和在榕非公有制企業見習(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就業見習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就業見習政策宣傳力度,認真研究制定本地就業見習工作方案,積極組織各縣(市、區)開展就業見習工作,把握好工作進度,確保2014年全省就業見習工作任務按時保質完成。
(二)落實見習經費。各地財政部門要安排專項經費,為見習畢業生提供基本生活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企業留用見習畢業生給予一次性獎勵。要加強對就業見習資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就業見習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確保專款專用。今年,省級財政繼續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經費對省級千名就業見習計劃予以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補助期限為3個月。對三明、南平、龍巖、寧德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予以經費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補助期限為3個月(補助申報工作于見習任務完成后另行通知)。
(三)做好跟蹤統計。各地要加強就業見習的跟蹤統計工作,每季度底(2014年9月30日,12月31日,2015年3月31日,6月30日)前,認真填寫“福建省高校畢業生見習單位信息匯總表”、“福建省就業見習基地情況表”、“福建省設區市就業見習情況表”(以上表格可從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見習服務區下載),報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我辦將定期通報各設區市就業見習工作進展情況。同時,各地要及時總結就業見習工作情況,書面總結材料于2015年6月30日前報送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五、聯系方式
工作中如有具體問題可與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和省財政廳社會保障處聯系。
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見習創業科
聯系人:陳偉彬
電 話:0591-87301307;傳真:87567039
E-mail:bys@fjrs.gov.cn
地 址:福州市東大路36號福建人才大廈1415室
省財政廳社會保障處
聯 系 人:陳曉卿
電 話:0591-87097458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2014年7月21日
附件:
易賢網溫馨提示: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花名冊》《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考核鑒定表》來源于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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