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春季事業單位(市直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考核有關注意事項的通知
致廣大考生:
2014年春季事業單位(市直醫療衛生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行體檢和考核工作,請考生認真做好以下事項:
1、體檢時間及地點:2014年8月15日上午7:20,莆田市衛生局一層會議室集中。
2、體檢對象:進入體檢考核名單附后,如有疑問請聯系莆田市衛生局辦公室(0594-6735386)。我局已通過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未收到信息的考生請與我局聯系。縣區醫療衛生單位體檢考核工作由各縣區自行組織。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部分行業、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等規定組織實施。請各位考生注意體檢標準的變化,對應在當日或當場進行復檢的項目要按照規定時限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哪些項目在當日或當場進行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
(2)女性報考者因懷孕不能參加體檢的怎么辦?女性報考者因懷孕不能參加體檢的,招錄機關應對其延期體檢,并與報考者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女性報考者因經期等原因不能參加個別項目體檢的,個別項目體檢時間另行安排。
(3)體檢要求空腹(考生須于前一天是晚上21:00之后禁食)
4、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個人近照1寸彩色1張、計生證明、體檢費等。考生要自帶飲用水。
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辦理體檢手續及參加體檢的,未到或遲到視為放棄體檢資格,視同對報考職位的放棄,我局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請參加體檢的考生相互轉告。
計生證明:考生請提交相關計生證明(村(居委會)、鄉鎮(街道)、縣區計生部門印章)。
個別考生在資格審核時未提交有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請在體檢前兩天提交。
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可由本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可減免體檢費。可提前到市衛生局辦公室辦理。
5、結果公布。體檢結果在三個工作日內在本網站予以公布。體檢不合格者,由市衛生局負責及時告知本人。考生在體檢中拒絕復檢或專項檢查,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均按體檢不合格處理。
招聘單位或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市衛生局辦公室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6、其他要求。請應往屆畢業生確認本人檔案是否在莆田市人才中心(0594-2287878)存放,如未存放在人才中心的,請務必盡快將個人檔案調到莆田市人才中心,有關檔案事宜請直接聯系莆田市人才中心,所有檔案調動工作務必于8月15日前完成。在職在編人員檔案暫時寄放在原單位,等體檢考核合格后,按工作調動辦理相關手續。
莆田市衛生局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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