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市區學校招考(聘)考試、體檢工作已經結束,現就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及后續相關手續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報到手續
(一)辦理報到手續的對象
擬聘用福州市市屬、區屬學校的人員
(二)報到時間
8月16日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報到地點
市、區教育局辦理擬聘用人員報到手續地點均設在福州市群眾路小學知行樓一層(地址:臺江區群眾路158號)
(四)報到流程
1、擬聘用市屬學校的人員先到市教育局攤位辦理派遣手續后即到安排學校報到,由用人學校在報到證上簽章確認報到時間。
2、擬聘用區屬學校的人員先到市教育局攤位辦理派遣手續后即到相關區教育局攤位報到(倉山區教育局不設專門攤位,擬聘用人員到倉山區教育局報到及選崗時間按倉山區教育局之前已發的通知為準)。安排到區屬用人學校。由用人學校及主管教育局在報到證上簽章確認報到時間。
(四)辦理報到手續所須材料
1、所有擬聘用人員均須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擬聘用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
2、未就業人員還須攜帶就業協議書(已經福州市教育局簽章)、報到證、所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
3、擬聘用中小學教師崗位的師范大專、本科畢業生以及幼教教師崗位的擬聘用人員還應提供教師資格證。應聘中小學語文教師崗位的擬聘用人員還須提供普通話二級甲等證書。
4、擬聘用新任教師崗位的擬聘用人員還應提供崗前培訓合格證。
5、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師范類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辦理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簡化《報到證》改簽手續,擬聘用福州市區學校的畢業生《報到證》無須再到福建省教育廳辦理改簽手續。
6、為提高材料審核效率,請未就業的擬聘用人員在報到前務必先將相關材料根據以下表格要求的順序整理好。
序號 | 材料名稱 | 崗位類別 |
1 | 身份證 | 所有 |
2 | 報到證 | |
3 | 就業協議書 | |
4 | 大專及以上所有學歷層次的畢業證、學位證 (按學歷層次順序從高到低排序) | |
5 | 教師資格證 | 教師崗位 |
6 | 崗前培訓合格證 | |
7 | 普通話二級甲等證書 | 語文教師崗位 |
8 | 技能證書 | 有要求技能證書的崗位 |
9 | 其它證書等證明材料 |
(五)其它事項
1、擬聘用人員報到時未能按崗位要求提供相應證書材料的不予報到。
2、擬聘用人員屬于非畢業生(已就業人員)的,因調動、聘用手續還未辦結,由福州市教育局出具《臨時介紹函》到區教育局或市屬學校報到。
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福州市區生源的畢業生落戶本家,外地生源的畢業生可落戶到用人學校集體戶。
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擬聘用人員報到后,應將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交到用人學校,由用人學校在戶口遷移證上簽章確認報到時間后報送主管教育局簽章確認。區教育局及各有關市屬學校指派專人負責統一于8月27日到福州市教育局人事處(東部辦公區2#922室)辦理戶口遷移確認手續。畢業生持市教育局簽發、經用人學校及主管教育局確認報到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書等有關材料到市公安局各有關戶籍管理中心辦理落戶手續。
三、辦理黨團關系轉移手續
擬聘用人員報到后,應將報到證和黨、團組織介紹信交用人學校,由用人學校統一到市或區教育工委組織部、團委辦理黨、團組織關系轉入手續。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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