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衛生計生委、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4年招聘臨床醫學專業本專科畢業生為鄉鎮衛生院培養臨床醫師的通知》(閩衛人函〔2014〕65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本省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臨床醫師省級本科生指標18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對象
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臨床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的應、往屆本科學歷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詳見招聘職位表)
二、招聘程序
(一)組織招名
符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請于2014年8月25日—8月31日到擬報考職位所在的縣(市、區、開發區)衛生局報名,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詳見《漳州市2014年鄉鎮衛生院臨床醫師聘職位表》。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未領取報到證的應屆畢業生可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后留證明原件和證件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張。可同時報考多個招聘崗位,報名費每人每次80元。《報名登記表》可從漳州市衛生局網站下載。
(二)面試內容和時間
1.面試內容為醫學專業知識問答。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對象與招考計劃數為1:1的,面試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
2.面試由市衛生局、市公務員局組織。面試時間、地點將在“漳州人事人才網”、“漳州市衛生局網”上發布,請考生留意。
(三)組織選崗
由各縣(市、區、開發區)衛生局、公務員局組織應聘本縣的考生,按報考專業,根據面試分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選崗,確定擬聘人選。已確定的擬聘人選不得再參加其他縣(市、區、開發區)的選崗。選崗后落聘的考生根據報考志愿可參加其他縣(市、區、開發區)的選崗。
(四)簽訂協議
擬聘人選由相應縣安排到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經公示無異議后,按按照閩衛科教〔2009〕18號、閩衛人函〔2010〕595號文件規定簽訂就業協議書或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三、政策規定
鄉鎮衛生院臨床醫師省級指標管理程序、培訓和獎懲待遇等規定按照閩衛科教〔2009〕18號、閩衛人函〔2010〕595號文件執行。
四、其他
本方案由漳州市衛生局負責解釋。
聯 系 人:黃英英(市衛生局人事科)
楊愛軍(市公務員局調配科)
聯系電話:0596-2027181(市衛生局人事科)
0596-2024429(市公務員局調配科)
漳州市公務員局 漳州市衛生局
2014年8月15日
附:漳州市2014年鄉鎮衛生院臨床醫師(省級指示)招聘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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