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類校考專業成績合格且達到當地省(區、市)規定的相應層次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上者,不分文理,統一排序,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和書法學專業除外);校考專業成績相同情況下,文化優先;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生按折算后的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專業分+文化分40%;
書法學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美術類專業(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按校考專業成績優先,兼顧專業志愿的原則錄取。
特別說明:我校所有藝術類專業校考成績及排名都是按省(市)劃定的,不是全國統一劃線和排名,其招生計劃也是按省(市)下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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