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華東政法大學是我國1952年建校的第一批政法大學。半個世紀以來,在政治、法律、管理等學科和領域培養了大批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高級人才。現根據國家教育部相關規定和學校要求,面向全國招收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一、培養目標及專業方向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政府部門和非政府部門公共機構等單位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專業名稱為“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代碼為“125200”。我校公共管理碩士分司法行政管理、行政管理、社會保障、社會工作、社區管理和教育經濟與管理5個研究方向,考生網上報名時不用選報,錄取后選擇確定。招生院系所為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二、學制及學習方式
我校2015年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2年,最長不過4年。學習方式采用非脫產和集中上課相結合的方式。課程學習成績合格、通過論文答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12年7月31日以前畢業);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已經獲得國外學歷和軍校學歷的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等部門提供的認證報告。
四、報名辦法
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
考生在網報時間內(2014年10月10日—31日)通過互聯網登錄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考試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在上述報名期間,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在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于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教育部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考生成功提交網上報名信息后,系統將自動生成《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網報編號》,請考生務必將網報編號報青浦區團校33863933登記,并打印后妥善保存(現場確認時用)。
2、現場確認
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間內(2014年11月10日—14日)攜帶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本專科畢業證書確認報考資格,并辦理交費和現場圖像采集等手續。現場確認在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上海市萬航渡路1575號)進行,具體地點待定。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如考生在報名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而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錄取資格。
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團校將選擇11月13日一天統一組織集中前往華東政法大學進行確認報名信息等,具體事宜將提前另行通知。
報考者應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網上報名信息輸入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兩項工作必須都完成,如果只進行其中一項,此次報名無效,待等明年。
準考證網上下載打印
考生于規定時間內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參加初試。考試時間由教育部在當年招生通知中規定。考試地點由報名點另行通知。
2、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初試科目:外國語(英語二)、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其中外國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3、復試辦法和程序一般在2015年4月中旬公布,復試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考生的綜合知識掌握程度、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復試采取差額復試,方式為筆試和口試相結合。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考生復試時按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體檢。
(在考生資格認定和正式報名后,青浦團校將于11月至12月中旬組織考前輔導,具體事宜另見通知)
六、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復試的考生,可以申請調劑。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出的當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七、錄取
1、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學校招生規模、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綜合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2、錄取類別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錄取前考生需與學校簽署錄取協議書。入學時人事檔案、戶口關系等均不轉入學校。
八、聯系方式
青浦區團校報名處
地點:青浦區華科路158號C區405室(區委黨校內)
聯系人:邵老師 聯系電話:3386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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