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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我校2015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有序、規范進行,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秀,且沒有不及格現象,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3.2015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4.申請人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規定的體檢標準。
5.申請人在本科階段公開發表過學術論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國內外重大競賽中獲獎,可優先考慮。
二、招收專業、人數
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除工商管理碩士外,其他專業(領域)均招收推免生,招收推免生人數不超過學院擬招生人數的50%。
三、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的有關精神,2015年我校招收推免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確定擬申請的專業后,于9月28日至10月25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志愿;
2.學校發出復試通知。研究生部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盡快確認是否同意復試。
3.考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本校復試的申請人,研究生部通知其復試的具體安排(復試時間暫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體時間以研究生部通知為準)。
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其他有關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其他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
4.辦理擬錄取手續。復試合格者名單由學院上報研究生部后,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并確定擬錄取名單。擬被錄取者領取推免生接收函,當場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接收待錄取通知,不確認待錄取通知的即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5.校內公示。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須在我校研究生部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考生對公示名單如有疑問,學校研究生部將協同校紀委及時調查處理投訴和舉報,并按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6.省招辦審核與公示。
有關具體要求請于復試前在沈陽大學研究生部網站查閱《沈陽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規定》,所有復試工作在2014年10月25日前完成。
四、推免生優惠政策
1.凡錄取為非定向培養的推免生,入學后第一學年全部享受碩士入學獎學金并享受6000元/年的助學金。
2.推免生可通過學業(入學)獎學金獲得全額學費資助,本科就讀于“985”、“211”院校推免生和在科學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績的推免生還可獲得額外的學業獎學金。
3.優先向優秀導師推薦。
五、其他事項
1.考生所學語種必須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的要求。
2.如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或不準確,一經發現即取消申請人錄取資格。
3. 復試期間不再安排體格檢查,體檢工作統一放在新生入學報到期間進行。
4. 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
5.咨詢及申訴渠道:沈陽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024-62266962
沈陽大學紀委辦公室024-62268607
沈陽大學研究生部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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