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陜西省2015年高考報名政策哪些考生可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答:1. 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20分投檔,由普通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2.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總分上增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高考總分上增加10分投檔。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10分投檔,由普通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1)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與其他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
(5)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3)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6.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7. 考生如果符合上述多項照顧規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項。
考生錄取時可享受的照顧項目和照顧政策,以經省招委會批準的2015年陜西省招生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