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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研究生招生選拔方式改革,提高研究生選拔質量,進一步探索和完善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機制,深圳大學擬試行以“申請-審核”方式招收2015年博士研究生。現將學校“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公布如下,各學院依據學校的“申請審核制”招生方案制訂本院的“申請審核制”辦法或實施細則。
一、宗旨與原則
“申請-審核”博士生招生方式由考生提出申請,提交材料,招生學院組織進行材料初審、綜合面試審核,擇優錄取,錄取后的考生不需再參加全校統一組織的入學考試。該方式以考生的創新能力、科研潛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為依據,選拔具有創新能力和學術專長的拔尖創新型人才。
“申請-審核”方式堅持質量第一原則,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堅持程序正義原則,全過程應公開、公平、公正,嚴格排除非學術因素干擾。
二、報考條件
1.須具備《深圳大學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各項報考條件。
2.考生碩士專業應與所申請的博士專業為同一一級學科或相關學科,最后學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得全日制碩士或博士學位的申請者,在校成績優秀。
(2)成績優秀的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3)獲得境外碩士學位證書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證書認證。
“申請-審核”方式不接受專業碩士學位獲得者或非全日制碩士學位獲得者的申請。
3.須已有學術論文公開發表(獨立或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時,申請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的科學研究成果發表(如公開出版的學術著作)。
4.具有較強的語言能力,外語水平較高。
5.符合學院制定的辦法或實施細則的申請條件。
三、招生專業
招收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專業,請參閱《深圳大學2015年博士招生專業目錄》。
四、申請審核制招生培養類別
我校申請審核制只招收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確定擬錄取后不允許更改錄取類別。錄取前須將組織關系、人事檔案等轉入深圳大學研究生院檔案室,否則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被錄取后必須全脫產學習。
五、申請審核制博士報名方法
1.網上報名
①報名時間:12月1日-12月18日;
②報名網址:http://yz.chsi.com.cn/bsbm;
③網報成功后打印報名表。
2.繳交報名費
①報名費200元,報名費一旦繳納不予退還,交費時間:12月20日-12月26日;
②繳費方式:網上繳費(繳費系統待公布)
3.提交資料
報考人員須在2014年12月18日前(以郵戳寄出時間為準),向報考學院提交以下材料:
(1)研招網報名后打印下來的報名表;
(2)學位、學歷證書的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單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門的在讀證明,本校在讀碩士生可不需要);
(3)碩士課程成績單原件(需加蓋研究生成績管理部門公章);
(4)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碩士生可提供論文摘要和目錄等,本校在讀碩士生可不需要);
(5)兩位或兩位以上與所申請學科相關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信;
(6)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學研究計劃書(不少于3000字,由學院做具體要求);
(7)最近五年內以下至少一項參加英語考試的成績證明,具體包括:TOEFL、GRE、雅思、國家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國家英語專業考試、WSK(PETS5),及其他可證明自己外語水平的材料作為補充;
(8)獲獎證書、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9)三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10)報考專業或導師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請裝訂成冊,材料一經受理,恕不退回。學校會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申請者提供申請材料原件以供查驗。
六、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
學院組成學科專家組(包括招生導師在內,不少于5人,副高以上職稱)對每個申請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評估,并就申請者的專業素質、外語水平及培養潛力三個方面進行打分評估。評估結果以初試分數的形式體現。
此環節原則上應充分聽取招生導師意見,導師否決的申請者不得進入報考該導師的面試審核環節。被導師否決的申請者可轉報其他有招生資格的導師,重新進行材料審查,以確定是否可以進入下一審核環節。
學科專家組結合招生導師意向,按一定的差額復試比例(差額比例由招生學院制定),確定進入復選(面試)審核階段的考生名單。擬進入面試審核階段考生名單于2015年12月25日前在招生學院網頁公布。
(二)面試審核
由招生學院按學科或研究方向組成面試審核專家組(不少于7人,其中至少3人具有博導資格,前一環節的學科專家組成員不再參與此環節),對進入面試審核階段的考生進行專業能力考核。專業能力考核內容包括專業知識考查與綜合能力面試兩個環節,具體內容與方式由學院自主確定。面試審核專家組的每位成員對所有參加面試考核的申請者就面試結果進行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再以專業為單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
面試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應提前3天以上在學院主頁公布,面試工作應公開進行并在2015年1月8日前結束。
(三)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公示
學院按各專業所有申請人的材料初審、面試審核的成績加總,由高到底確定擬錄名單,研究生院審核后2015年1月16日前在校園網上公示,公示后無異議,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錄取。
七、監督機制
1.按照教育部信息公開的規定,學校和學院都將通過網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關信息。。
2.對招生錄取過程中出現的異議,考生可向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申訴;若仍有爭議,可向學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訴。
3.研究生院與學校紀委(監察處)設立招生違規舉報電話及郵箱如下:
監督電話:0755-2653492(紀委)、0755-26536177(研招辦);
E-mail:jiwei@szu.edu.cn(紀委)、szuyz@szu.edu.cn(研招辦)。
八、其他說明
1、申請人應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如發現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違紀行為的,依情節嚴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將給予嚴肅處理,由此造成不能錄取或其他相關后果的,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2、報名參加“申請-審核”方式的考生,如果最終未被錄取,可選擇“普通招考”,繼續參加2015年3月份學校組織的統一入學考試。
3、無論采用碩博連讀、申請審核制還是普通招考,2015年每位導師原則上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考生報考時請及時聯系擬報考的導師并關注研招辦同步公布的博士生報名情況。如考生集中申報某導師而其招生名額有限或用完,則考生應酌情選擇其他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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