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范圍和目的
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范圍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政治、經濟、法律、社會、管理、歷史、國情與省情)、應用知識(事業單位管理制度、事業單位人才資源的培育與開發、社會保障制度、職業道德與社交禮儀、應用文寫作與公文處理)。
考試的目的是測試應試者對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尤其是運用這些知識、理論和方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A卷(工作人員):
第一科“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政治約占20%;經濟約占15%;法律約占20%;社會約占15%;管理約占15%;歷史、國情與省情約占15%。
第二科“應用知識科目”:事業單位管理制度約占20%;事業單位人才資源的培育與開發約占20%;社會保障制度約占20%;職業遭德與社交禮儀約占20%;應用文寫作與公文處理約占20%等。
2.B卷(工勤人員):
政治約占20%;事業單位人才資源的培育與開發約占20%;社會保障制度約占20%;職業道德與社交禮儀約占20%;事業單位管理制度約占20%。
(四)試題題型比例:
試題題型以客觀性試題為主,有少量主觀性試題。
1.客觀性試題:單項選擇題約占35%;多項選擇題(含不定項選擇題、分析選項題)約占20%一判斷題約占lO%。
2.主觀性試題:簡答題、案例分析題、論述題、應用文寫作等,共約占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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