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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做好我校2014-2015學年度第二學期博士、碩士學位申請及論文答辯工作,保證學位申請者的論文評閱、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答辯申請
此次學位申請及論文答辯工作遵照《廣州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2014年9月修訂版,以下簡稱《細則》)及廣州大學學位管理有關文件要求執行,論文按照《廣州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要求》編排。相關文件見2014年9月版《廣州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冊》或研究生處網站,相關學位申請表格可在研究生處網頁下載中心“學位”欄查閱下載。
根據學校保密工作的要求,凡涉密的論文,必須按要求進行定密、定級,填寫《廣州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申請表》,經審批后方可按有關規定進行論文檢測、送審及答辯。
二、答辯申請資格審查
各學院研究生秘書務必嚴格審查學位申請人是否符合學位申請資格(包括學習期限、學位課程、科研成果等),符合學位申請要求,具備學位申請資格者才可列入學位申請人員名單。
三、學位論文重合度檢測
為促進學術規范,學位論文重合度檢測工作(簡稱論文查重)將繼續進行。每篇論文的檢測工作必須在送審前完成,各單位應認真、如實地做好檢測結果的登記,并及時向研究生導師反饋。對檢測提示的問題,應認真核實,屬嚴重的學術失范行為的,應嚴肅處理。具體要求如下:
1、各學院在論文送審前請以學院為單位收齊全部擬答辯研究生學位論文正文電子版(必須轉換成pdf格式,文件命名規則:學號_作者_篇名_專業_導師.pdf,例如"2009000001_張學生_信息系統研究_應用數學_李導師.pdf"、"2009000001_張學生_信息系統研究_學科教學(語文)_李導師.pdf")交研究生處進行檢測,具體時間由各學院根據本院本學期授予學位進度安排確定并公布。
2、碩士學位論文檢測結果處理
(1)碩士學位論文文字重合百分比<25%,視為通過檢測論文,可按正常程序送審和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2)碩士學位論文文字重合百分比≥25%并<45%,視為待修改論文,由導師責令研究生在2周內進行修改并撰寫修改詳細說明(研究生本人要簽字)。論文修改后經導師同意簽字后,方可送審和組織論文答辯。此類研究生必須由學院組織盲審。
(3)碩士學位論文文字重合百分比≥45%或不按要求提交進行檢測的,視為未通過檢測論文,研究生需延期半年答辯。極個別論文經導師質量認定后并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確認無學術不端行為須安排評審和答辯的,按“待修改論文”處理。但這類學位論文一定要嚴格鑒定并由學院組織盲審。
(4)檢測系統對引用本人已發表論文的內容,不計入復制比例;如引用的同一內容來源于多篇文章,系統不重復計算復制比例。
(5)論文檢測中故意提交與送審論文不一致版本以規避檢測的,取消本次學位申請資格。
四、論文評審
根據《細則》規定,各學院自行組織開展論文評審工作,評審費用在相關學院研究生培養經費中支出,是否采用盲審由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自主確定。
論文評審結果應嚴格按《細則》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論文評閱書未收齊之前不得舉行答辯會,否則答辯結果無效。
盲審或學校抽查的學位論文其封面、扉頁、原創性聲明與使用授權聲明、中英文摘要、正文以及附錄部分均不得出現申請人和導師姓名。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清單是否裝訂由各單位決定,若要求裝訂,清單參考格式為“作者排名、期刊名、出版年份、卷號(期號)”。致謝部分暫不裝訂。
要求要學院組織盲審而學院未按規定組織盲審的,學校將不接收相關學位申請材料。
五、論文答辯
各單位應注意各學位類型論文答辯會對答辯委員人數及其要求的不同,答辯委員會人數不符合要求的,答辯結果無效。
各單位應按《細則》的有關要求組織論文答辯會,并提請答辯委員會注意:在作出建議授予碩士或博士學位的決議時,必須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作出修改論文重新答辯的決議時,重新答辯的最后時間應不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的要求。論文答辯記錄是答辯過程的重要證明,應由專人當場實時記錄,內容詳實完整,包括委員們提問和申請人回答的內容。
六、學位信息采集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學位信息采集工作要求,答辯通過人員須按相關要求準確填報個人學位信息(此信息上報后可用于其個人的學位認證)。學位信息采集后直接入教育部學位信息庫,填報時務必保證內容真實無誤。學生學位信息填報錯誤導致今后學位認證不通過由學生本人負責。具體方法:登錄研究生處主頁http://portal.gzhu.edu.cn/web/yjsc/index找到右側重要功能導航下的按鈕,點擊進入。學生登錄用戶名為個人學號,初始密碼為身份證號。無法登錄的研究生請及時與所在學院聯系,并將其個人學號、姓名、所在專業、身份證號等信息反饋給學院。,
采集系統中同時要求上傳學位照片(必須與學位證書上的照片一致,文件命名規則:身份證號.jpg)。全日制研究生(雙證)照片文件由研究生處培養辦統一提供,在職研究生(單證)照片由各學院收齊后交研究生處(拍攝要求見《學位證書用照片采集標準》)。學位照片由校學位辦負責統一上傳。
七、論文抽查
根據《細則》規定,為做好我校研究生質量內部監控工作,學校每年將對已獲學位研究生的論文進行一定比例的抽查。鑒于此,碩士研究生須提交2份待抽查盲審論文,博士研究生須提交3份待抽查盲審論文(為定稿學位論文,但須隱去所有作者、導師及答辯專家、作者在校所撰寫論文信息等);博士研究生還請下載填寫3份《廣州大學博士學位論文評閱書(抽查用)》并夾入待抽查論文一起提交。
八、其他
各單位應高度重視論文答辯組織工作,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工作日程,選擇適當時間召開研究生論文答辯宣傳動員會議,集中詳解論文答辯要求及相關注意事項。
為做好我校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請各學院通知學生務必到研究生處網站下載最新表格使用,并嚴格按照校學位辦《廣州大學2014-2015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申請及論文答辯工作時間安排》(見附表)組織本學院學位申請和論文答辯工作。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學位申請資格。
廣州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3月5日
附:廣州大學2014-2015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申請及論文答辯工作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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