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重慶大學研究生院文件》【重大校研[2015]3號】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精神和我院實際情況,提出我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意見。我院的招生復試分數按照學校的分數線執行(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文件《重慶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基本分數線及復試安排》),不劃第二次分數線,上線考生即可帶齊所需材料來校參加復試。
一、招生計劃
2015年學校下達數學與統計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的規模數為76名(學術型53名,專碩23名,其中已錄取了學術型推免生19名、專業學位推免生3名)
二、招生原則
1、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2015年學校繼續執行“培養機制”改革方案,因此我院嚴格按照下達的規模數(含學院已錄取的推薦免試生人數)公平、公正地確定碩士生的獎學金等級。
三、復試工作安排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學校的具體要求,我院成立了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全院的復試工作。
(一)、復試錄取領導小組負責人名單:
組 長:何傳江
成 員:秦嵐、穆春來、郭秀榮、徐立偉
秘 書:董海云
復試錄取工作組成員名單:
穆春來,何傳江,李聲杰、黃小軍、徐立偉、徐建文、黃光輝、傅士碩、易正俊、鐘波、劉瓊蓀、黎雅蓮
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下開展復試工作。
(二)、復試要求及時間安排
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司函[2006]4號)和《教育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學院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的領導下,根據復試工作原則,組織實施我院復試工作。
(1)3月16日-3月20日,復試考生上網(網址:http://yz.cqu.edu.cn)查看復試名單并下載復試通知書,無法上網的考生請與研招辦聯系(023-65105286)
所有考生在3月20號上午憑復試通知書在虎溪校醫院參加體檢(帶一寸免冠近期正面照一張)
3月20日下午14:30開始報到,17:30結束。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到重慶大學虎溪校區數學與統計學院樓研究生辦公室(203室)報到繳費及資格審查。
(3) 資格審查:
報考統考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b、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c、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d、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則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e、報考單考、強軍計劃考生的報考條件:大學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的在職人員。
(4)收取考生材料:
① 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一份(應屆生學生證復印件);
② 有效身份證(軍人證)復印件一份;
③ 畢業后回原單位的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
④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在職人員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
⑤ 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⑥ 反映考生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5)收取復試費:
150元/每人,同等學力考生(含本科結業生、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再加收加試課程的考試費100元。
(6)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到校后憑復試通知書(含電子照片)參加體檢,體檢費35元,地點:大學城虎溪校區校醫院
(7)復試構成及時間安排:
復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階段組成。
3月21日上午8:30~11:30 安排組織考生進行筆試考試。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考試教室在20日來學院報到注冊公布)。
3月21日 14:00~ 15:00英語面試(面試教室在20日來學院報到注冊公布)。
3月21日15:00~17:30 專業綜合面試(面試教室在20日來學院報到注冊公布)。
(8)筆試內容:
應用統計專業型碩士:數理統計,參考書目:《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楊虎、劉瓊蓀、鐘波編,重慶大學出版社。
數學類學術型碩士:實分析與近世代數,參考書目:《實變函數論》周民強編,北京大學出版社;《抽象代數學》(第二版)姚幕生編,復旦大學出版社。
統計學學術型碩士: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參考書目:《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楊虎、劉瓊蓀、鐘波編,重慶大學出版社。
筆試滿分為100分。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復試總成績比例為:筆試成績80%+英語面試10%+綜合面試10%。
(9)面試內容: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綜合素質能力以及外語水平等。
(10)其他說明:
(A)復試成績不合格者(總成績低于60分)、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同等學力考生(含本科結業生、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加試科目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均不予錄取
(B)復試工作結束后,學院將公布復試結果,將結果通知考生,發擬錄取通知、調檔函、合同(一式三份)或自籌協議(一式二份)等。學生在20日報到時必須留下自己的聯系方式和電話號碼用于寄發錄取通知書。
(C)考生最終考試成績 = 初試總成績/5*0.6+復試總成績*0.4
(D)復試工作結束后,學院張榜公布復試結果,并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E)委托培養的考生應有單位人事部門同意的證明,確定錄取專業。
(F)凡非定向、非委托培養的考生復試合格后由學院發“人事檔案調檔函”,索取考生人事檔案。
(H)凡委托培養須簽訂委托培養合同(一式三份)。
三、錄取
1、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市招辦、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
2、2015年6月中下旬發錄取通知書。非定向、非委托培養(不含應屆生)考生必須是人事檔案已調到學校審查合格后,方能領取錄取通知書;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定向生、委托培養考生,必須簽訂正式合同或協議后,方能領取錄取通知書。
本細則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解釋,電話:023-65678628
數學與統計學院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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