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西南石油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的要求,結合經濟管理學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復試工作原則
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全面考查、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
第二條復試組織管理工作
一、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我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統籌管理,制定學院復試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和培訓復試小組、資格審查小組的工作;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考生的解釋和遺留問題處理。
經管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高軍
常務副組長:吳曉明、何文勝
成員:郭志鋼、劉先濤、楊博文、張吉軍、余曉鐘、胡國松
沈西林、劉鴻淵、陳丙
二、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
經管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任皓
成員:覃吉春張磊
三、學院成立由院長助理擔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資格審查小組。學院按學科專業分別成立若干個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等考核工作。
第三條復試
一、復試資格審查
學院資格審查小組將對不同類別考生(應屆、往屆、同等學力)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運用指紋識別系統驗證考生身份信息,補充采集參加復試的省外考點考生的指紋信息。請考生提供上述報名材料復印件,在復印件寫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字樣,并簽字。
對學歷審核結論有疑誤的,考生必需提供學歷(學籍)認證證明,報學校研招辦審核。以下幾種情況不予復試:
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將不予復試。
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報名資格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的考生不予復試。
在資格審查中,發現有問題考生,將及時上報學校研招辦處理。
二、復試資格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必需達到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A區線)基本要求。
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總分 |
45分 | 45分 | 255分 |
復試加分政策按教育部政策執行。
三、破格復試要求
通過破格復試申請的考生需參加破格復試,破格復試條件:
1、破格對象:往屆畢業生,且有畢業證、學位證;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
2、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單科或總分5分以內,只能單破),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
3、初試專業為工商管理碩士(MBA)考生申請破格,要求初試單科或總分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5分以內,只能單破)。
4、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跨學校、跨專業進行。
5、單獨考試考生不得參加破格復試。
四、復試方式和復試內容
(一)全日制碩士復試
復試包括面試和加試。面試主要進行專業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同等學力的考生還需要加試2門與所報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1、面試:面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利用外語進行溝通交流的能力、綜合素質(專業素養、思維能力及創新精神、人文素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等內容。
2、加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須參加同等學力加試:
(1)本科結業生;
(2)高職高專考生;
(3)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
(4)在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
加試科目每門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
同等學力復試(報考)專業 | 加試科目 |
120100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經濟學(2)人力資源管理 |
120200 工商管理 | |
020205 產業經濟學 | (1)國際經濟學 |
(2)產業經濟學 | |
0820Z1 石油工程管理 | (1)經濟學 |
(2)項目管理 |
3、復試時間、地點。
(1)復試時間:具體時間以研招網調劑系統的復試通知為準。
(2)復試地點: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8號西南石油大學博學樓AB407。
4、復試總成績
(1)復試總成績=面試平均成績(折合為百分制)。
(2)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不計入總成績。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錄取。
(二)MBA復試
復試包括面試和筆試。面試主要進行專業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1、面試:面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利用外語進行溝通交流的能力、綜合素質(專業素養、思維能力及創新精神、人文素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等內容。
2、筆試:所有考生均需參加政治、綜合兩門筆試科目。每門科目總分100分,筆試時間100分鐘。
3、復試時間、地點。
(1)復試時間:具體時間以研招網調劑系統的復試通知為準。
(2)復試地點: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8號西南石油大學博學樓B406。
4、復試總成績
(1)復試總成績=面試平均成績(折合為百分制)×40%+筆試成績×60%。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不計入總成績。
(3)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錄取。
五、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學院將錄音錄像妥善保存一年。
第四條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可查我校2015年招生簡章)。
2、考生“調出專業”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該“調出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詳見2015年分數線)。
3、各學科專業不能跨學科門類調劑,必須考數學。經管院擬接收調劑的專業有:
擬接收調劑的專業 | 擬調劑的專業要求 |
120100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原報考專業、擬接收調劑專業二者的專業代碼前2位數字必須相同;(2)原報考的專業需考數學。符合上述兩點要求的專業均可調劑。 |
120200工商管理 | |
020205 產業經濟學 | |
0820Z1 石油工程管理 | |
085236 工業工程 | |
085240 物流工程 | |
125100 工商管理(MBA) | 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以互調。 |
4、調出專業與調入專業的“統考科目”基本相同,這里的統考科目基本相同指外語(與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初試可選科目一致)、政治、數學。
調劑按“初試數學一的專業可調入初試數學二或數學三的專業,初試數學二的專業可調入初試數學三的專業”、“初試英語一的專業可調入初試英語二的專業”的原則進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以互調,但不能調入其它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
6、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二、調劑要求
所有調劑考生(含校內調劑專業)都必須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上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申請。
三、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招生計劃,學院內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但專業學位的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使用。
第五條錄取工作
一、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100×50%+復試總成績×50%。
二、將考生錄取成績分專業、降序排名,根據各專業計劃的招生規模,從高分向低分錄取。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
3、加試科目(總分100分)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
5、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學歷有疑問,要求進行學歷認證,但在復試時還沒有提交學歷認證報告者)。
6、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7、復試的筆試、面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均規定任何單項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四、經管院將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匯總交學校研招辦備案,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查,待審查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六條招生錄取信息公開
一、學院對招生錄取信息將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
二、信息公開方式
學院擬定需公開公示內容,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蓋章后報校研招辦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網站、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公示。
三、信息公開內容
1、招生計劃公開。經濟管理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 | 數量 |
120100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2 |
120200工商管理 | 7 |
020205 產業經濟學 | 6 |
0820Z1 石油工程管理 | 4 |
085236 工業工程 | 4 |
085239 項目管理 | 4 |
085240 物流工程 | 4 |
125100 工商管理(MBA) | 30 |
2、復試錄取辦法公開。提前在本學院網站向社會公開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明確破格復試的條件和程序。
3、復試考生名單公開。在本學院網站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破格復試、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進行說明。
4、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在本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并應對破格復試、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報校研招辦審核通過后,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5、及時主動公開對于其他按規定應予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
四、咨詢及申訴渠道
經濟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咨詢電話:
028-83035479(全日制碩士考生咨詢);
028-83032769(MBA考生咨詢)。
學院受理舉報部門: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
電話:028-83032764
聯系人:任老師
電子郵箱:renhao@swpu.edu.cn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8號西南石油大學博學樓AB408。
五、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招生復試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
六、對于不予錄取的考生,學院將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七、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者,應在復試結果公布后三天內向學校研招辦提出復議的書面申請,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及時告之該考生。
八、對于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學校研招辦或委托學院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全面審查其政治情況。
第七條其它
一、回避制度
在復試過程中,學院相關領導和面試教師若有直系親屬或直接利害關系人參加復試,將予以回避。
二、本辦法由西南石油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經濟管理學院
2015年3月17日
附件:復試資格審查工作要求
在復試之前,各類考生必須向學院復試資格審查小組提交下述材料或信息,并在考生資格審查情況記錄表上填寫相應內容。
1.統考考生
①身份證;
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
③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復印件(須加蓋教務或人事部門公章)。
2.同等學力考生
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還須滿足下列三項條件之一:
①獲大專畢業學歷兩年或兩年以上(2013年9月1日前獲得);
②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2015年7月1日前能畢業,主要看本科入學時間和在校成績單);
③本科結業生(有本科結業證書)。
④在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
3.單獨考試考生
除1中材料外,還須滿足本科畢業四年或四年以上(2010年9月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
4.運用指紋識別系統驗證考生身份信息,補充采集報考我校參加復試的省外考生指紋信息。
更多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