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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和我校有關研究生招生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方式,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能力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量化業務課考核成績,明確綜合素質考核等次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全程負責對復試及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復試工作辦法,指導和監督有關院系及學科(專業)開展復試工作。
1、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組成如下:
組 長:王宏偉
副組長:解 軍
成 員:(以姓氏筆劃為序)
王 軍 王 彤 王志中 王英元 王斌全
劉 強 杜永成 李亞蕊 張淑秋 張 輝
趙長青 趙 彬 晉建華 郭 政 程景民
2、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組成如下:
組 長:顧昭明
成 員:(以姓氏筆劃為序)
丁朝霞 馬春光 毛紅勝 齊國樹 李擁軍
張秀琴 秦海云
(二)成立院系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各院系負責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系主任)擔任組長,負責制定本院系復試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及其組織工作。
校外兼職導師的研究生復試工作由所屬分管院系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協調解決。
(三)各學科(專業)應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任組長,本學科(專業)研究生指導教師和有關心理學專家等組成5人以上復試小組,并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委派專人擔任秘書,全程記錄整個面試過程。
(四)復試及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集體決策、規范程序、嚴格把關。實行責任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監督制度、巡視制度和復議制度。
三、招生計劃
我校2015年招生規模共1218名,其中學術學位(科學學位)招生計劃496名,專業學位招生計劃722名。各院系2015年招生指標數另文下發。各院系嚴格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
四、復試名單的確定
(一)基本要求。
1、復試考生初試成績應符合國家一區基本分數要求。
2、在碩士研究生統考中有違紀或作弊記錄,并在網報時未主動聲明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3、須符合我校專業目錄和各院系及學科(專業)提出的其它要求。
(二)實施差額復試,原則上復試比例控制在1:1.2-1.5之間。
五、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研究生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一式兩份。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單位公章的成績單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4、政審表及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頁下載。
5、能夠證明考生科研或業務能力的論文、四六級英語成績單、科研成果及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的證書等原始材料及復印件。
六、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七、復試
(一)各院系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實施方案,涉及臨床醫學專業學位招生的院系需制定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選拔進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方案,于復試前對外公布。院系復試工作實施方案應包括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復試條件、調劑要求、實施程序、錄取標準及各環節具體要求等內容。院系復試工作實施方案應具有科學性、可行性和公平性,確保復試錄取公開公正。
(二)有關院系在復試前公布本院系各專業指導教師信息。由院系組織本院系考生填選研究生指導教師,經審核后,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同等學力加試、專業課或實踐能力(臨床技能)測試和面試等環節。同等學力加試由研究生學院組織。專業課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錄測試和面試由有關院系組織完成。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
1、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指高職高專學歷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本科結業生)需參加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的加試。考試方式為筆試。
2、專業課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錄測試。
按照“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對學術學位研究生要加強對考生運用所學知識及基本理論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的考核;對專業學位研究生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能力、實驗能力、臨床技能和科研動手能力的考核,同時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確保招生質量。嚴禁將測試流于形式。
測試成績采用百分制。
考試方式可為筆試、實踐能力、臨床技能操作等多種形式。其中報考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考生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錄測試。由各院系所轄規培基地根據相關規培專業不同的測試內容及標準,組織進行理論和基本臨床技能測試等工作(相關表格見附表2)。我校2015年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擬錄取推免生和長學制轉碩士階段學生須參加。
有關院系須將測試成績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校研招辦,測試試卷等材料須隨考生檔案妥善保管,以便隨時查閱。
3、面試。
(1)未通過面試前各項測試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階段。
(2)復試小組按照考生面試表現結合評價標準,綜合計算其面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填寫面試評語。面試應就以下幾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評價: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對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尚需如實記載實踐應用能力;外語聽說寫能力;心理素質;及人文素養、舉止和禮儀等。
(3)面試的科目、形式和內容由復試小組共同商定。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難易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4)面試成績采用量化評價方式。即由復試小組成員通過無記名方式評分,經匯總計算各項指標平均分后,填寫本院系制定的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面試考核成績表(格式見附件3、4)。面試考核成績表中復試項目、權重及評價內容可由各院系根據學科專業特點進行修訂。
(5)本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秘書要全程記錄每名考生的面試情況,并妥存備查。
(6)復試小組成員在考生面試期間不得接打手機,不得隨意離席,不得做與面試無關的事情。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面試的復試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4、報考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的考生須參加院系組織的思想政治理論測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八、調劑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校調劑考生,也包括校內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一)校內調劑。
1、擬在相同學科(專業)內調劑的考生可由所報考院系自行完成。涉及跨院系調劑工作由研究生學院統籌安排。
2、擬調劑至非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的校內調劑考生須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相關流程后方可完成調劑。
3、第一志愿報考基礎學科(專業)的考生原則上不可調劑至各臨床學科(專業)。各臨床學科(專業)考生可調劑至我校各基礎學科(專業)。
4、凡由臨床醫學學術學位調劑至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錄測試,測試成績合格后方可面試。
(二)校外調劑。
根據研究生學院下達各院系調劑指標(文件另發),各院系結合本院系實際調劑缺口學科專業、導師情況,適當安排調劑考生數量,一般參加調劑指標與調劑復試考生比為1:1.2,特殊專業可放寬至1:1.3。
校外考生調劑至我校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須為全日制統招本科畢業生,一般應獲得學士學位,身心健康。
2、擬調劑到基礎學科(含生物學、基礎醫學、預防醫學、藥學、中藥學、社會工作、人文醫學、圖書情報、應用心理學及其專業學位)的考生初試成績應符合一區的基本要求。
3、擬調劑到臨床學科(含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口腔醫學及其專業學位)各學科(專業)的考生初試成績中單科、總分原則上應比國家規定的一區基本分數要求分別高5分(總分300分的科目高15分)和10分。
4、跨學科調劑按照教育部要求執行。
5、同等條件下,我校優先調劑報考基礎學科考生,優先調劑畢業于“985”或“211”工程院校的考生,優先調劑CET-6成績大于等于425的考生,優先調劑畢業于部屬重點院校、省重點醫學院校的考生。
對擬調劑到外校的考生,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調劑政策,按照網上調劑程序辦理。
九、錄取
復試小組根據考生錄取成績排名,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小組將復試成績和錄取成績及錄取意見填入在《山西醫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登記表》(見附件1)中。
(一)錄取成績計算方法。
錄取成績為百分制,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組成。計算公式如下:
復試成績=(專業課成績或規培總成績÷考試門數)×0.2+面試成績×0.1
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考試門數)×0.7+復試成績
(二)研究生指導教師要求。每名研究生指導教師年度招收碩士研究生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3名。
(三)加分政策。
對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要求的考生給予加分。有關考生在復試前須出具相關證明并獲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認可。
(四)聯合培養。
擔任學術學位及非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專業的我校研究生導師(含兼職導師)所指導的在讀研究生,須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研究生實行聯合培養,否則將不再安排招生計劃。
(五)錄取信息上報。
錄取材料是錄取考生的唯一依據,各有關院系要嚴格檢查各學科復試材料,認真匯總錄取考生的各項信息,防止漏報,錯報。
1、所有錄取考生的錄取數據紙質版及電子版(格式另文下發)。
2、復試卷宗。包含各類登記表、測試試卷、面試記錄等。
十、注意事項
(一)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時間安排由研究生學院另行通知。
(二)有關院系在安排復試工作前公布本院系復試實施方案及復試名單,并提前通知考生復試時間和地點。
(三)各類試題在考試前屬于秘密級內容,各院系要高度重視試題的命題保密工作,并與涉密人員簽訂保密工作責任書,確保試題的安全,對故意暗示和泄漏試題內容的人員,一經發現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四)對于初試成績屬于高分且排名靠前者,通過復試擬不錄取的考生,須由導師注明詳細原因及意見,復試小組審核,有關院系負責人簽字,經研究生學院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審定。
(五)有關院系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相關文件,對應公開的招生信息予以公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接受考生的申訴,經審核復議公布復議結果。
十一、本實施細則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
1、山西醫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登記表
2、山西醫科大學2015年招收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住院醫師)技能考核表(樣表)
3、山西醫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面試考核成績表(樣表)(自然科學類)
4、山西醫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面試考核成績表(樣表)(人文社科類)
附件詳情請查看:http://202.207.192.150/yjsx/showwz.aspx?yaoji_ID=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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