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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73號)精神,現將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10月17日 | 0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14∶00-16∶30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 |
10月18日 | 09∶00-11∶30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
14∶00-16∶30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
二、考試成績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有關規定執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科和專業。報考人員的“相關專業工作經歷”,是指從事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工作的經歷。報考人員“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年限,是指在依法取得由省建委頒發的房地產評估資格證書的評估機構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的年限。報考人員的“實踐經歷”,是指專職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的實際經歷。
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有關精神,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報名時間:2015年7月1日9∶00—7月15日16∶00。
繳費時間:2015年7月3日9∶00—7月20日16∶00。
報名信息通過網上提交,請報考人員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報名時,應試人員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我市資格審核開始時間2015年7月10日9∶00,截止時間統一定于2015年7月16日16∶00(不含國家規定法定節假日)。應試人員可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申請表》,經各區(市)人社部門或市直單位審核、蓋章后,統一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光明東路19號)辦理審核、確認手續。應試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應試人員應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申請表》(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關工作年限證明(依法取得由省建委頒發的房地產評估資格證書的評估機構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的年限)。
(三)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8日14∶30。
(四)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在濰坊市設置考區。
五、收費標準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轉發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01〕163號)文件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試費每人每科60元。
六、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為主、客觀混合題型,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型,在答題紙上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須帶黑色墨水筆(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一科不用計算器)。《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應試人員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應試人員交換使用。各科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應試人員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各區(市)人社局要與當地住建局密切配合,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規范考務管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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