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我是10年畢業的學生,至今還沒就業,我要報政法干警。但,那個未就業證明去哪里弄,是考后要還是報名就要?請老師幫我解疑。非常感謝!
回復:筆試后需要,就業證明可以為如下任意一種:
1.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為大學畢業生需要辦理的離校手續之一);
2.就業登記證、報到證(到畢業大學所在的省級教育廳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
3.到當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畢業生就業服務指導中心憑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或報到證開具的未就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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