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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工業設計職業資格制度(專業技術人員)試點工作暫行辦法〉和〈工業設計職業資格(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68號)以及《關于調整完善工業設計職業資格制度(專業技術人員)試點有關政策的通知》(粵人社規〔2012〕4號)精神,現就2015年度我省工業設計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 級別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11月7日 | 9:00-11:00 | 初級 | 工業設計基礎理論 | 主、客觀題混合 |
14:00-18:00 | 工業設計實務(初級) | 主觀題 | ||
9:00-11:00 | 中級 | 工業設計綜合知識 | 主、客觀題混合 | |
14:00-18:00 | 工業設計實務(中級) | 主觀題 | ||
14:00-18:00 | 高級 | 工業設計實務(高級) | 主觀題 |
二、考試地點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可申請參加工業設計職業資格考試。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助理工業設計師(報考專業為考二科)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或相近專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后,從事工業設計工作滿4年。
(2)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或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或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含應屆畢業生)。
(5)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相應增加2年。
(6)取得工業設計相近專業的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滿1年。
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工業設計師(報考專業為考二科)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滿6年。
(2)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或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工業設計專業滿2年。
(4)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或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含應屆博士畢業生)。
(6)取得助理工業設計師職業資格后,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滿5年。
(7)取得工業設計相近專業的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滿5年。
(8)取得工業設計相近專業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滿1年。
3.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高級工業設計師(報考專業為考一科)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工業設計師職業資格后,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工業設計相近專業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工業設計相近專業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滿1年。
(4)取得工業設計專業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滿2年。
(5)取得大專以上學歷,在企業累計從事工業設計工作滿12年,并具備下列1項條件:
①獲得與工業設計專業相關的國家科學技術獎的主要技術或設計負責人(排名前5名)。
②獲得與工業設計專業相關的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的主要技術或設計負責人(排名前3名)。
③獲得2項及以上與工業設計專業相關的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的主要技術或設計負責人(排名前3名)。
④獲得3項及以上與工業設計專業相關的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的主要技術或設計負責人(排名前3名)。
⑤獲得國際工業設計iF、紅點(RedDot)、IDEA、G-Mark獎項的產品項目主要設計負責人(排名前2名)。
⑥獲得全國美展(工業設計部分)銀獎及以上獎項的人員(排名前2名)。
⑦獲得與工業設計專業相關的國家專利金獎的主要設計負責人(排名前2名)。
⑧獲得中國工業設計紅星獎金獎的主要設計負責人(排名前2名)。
⑨獲得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授予的“全國設計業十大杰出青年”榮譽稱號的人員。
⑩獲得“省長杯”廣東優良工業設計獎金獎(含“廣東優良工業設計獎”一等獎或大獎)的主要設計負責人(排名前2名)。
⑪獲得2008年原廣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和廣東省工業設計協會聯合授予的“廣東十大青年工業設計師”榮譽稱號的人員。
(二)免考部分科目報考條件(報考專業為考一科)
在2010年9月2日前,已取得我省工業設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目前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的人員,均可直接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工業設計職業資格考試,考試科目為相應級別的《工業設計實務》,考試合格且資格復核通過者,可取得相應級別的工業設計職業資格。
(三)報考條件的有關說明
1.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本科或以上應屆畢業生,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2.工業設計相近專業(一級學科)包括:藝術學、機械工程、儀器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筑學等。
3.獲獎項目排名前X名指:申報人在獎勵證書排名前X名。若獎勵證書沒明確個人排名的,應提供獲獎項目獎勵證書和頒獎部門對獲獎排名的認可證明。
4.來粵工作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工業設計職業資格考試,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學位證書、教育學歷機構出具的相關認證文件,以及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5.按照規定,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四、報考流程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報名網站為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www.gdrsks.gov.cn)。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9月1日9:00-9月25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我省工業設計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3〕695號)規定,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報考流程如下:
1.填報信息。考生登陸報名網站,請認真閱讀報考條件,比對報考條件,進行自我審核,并填寫報名信息(聯系電話必須為本人)及《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所填個人信息要真實準確,報考科目要符合條件要求。
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報名點。各市市屬單位人員請按屬地原則,選擇所屬地市進行報名。
2.照片上傳。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務必確認后再上傳。考試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系統識別。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該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預先處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報名表打印。考生完成填報信息和照片上傳后,即可下載打印《2015年度廣東省工業設計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一經打印后,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報名表前務必認真核對有關信息。報名結束后將關閉系統,任何單位都無法打開,考生也無法下載打印,請考生報名時務必下載打印《報名表》并妥善保管,待成績公布后及時按要求進行復核。
4.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繳費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繳費狀態,狀態顯示“已交費”即為報考成功,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網上查詢繳費狀態時間:2015年9月1日9:00-9月26日17:00。
5.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字、蓋章后自行留存。《報名表》是考后復核的重要材料,請務必妥善保管。
五、考試
1.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15年11月2日9:00-11月6日17:00登陸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時,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2.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馬克筆、彩色鉛筆。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考試規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及成績復核
1.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公布,合格標準在考試結束三個月公布,考生可登陸報名網站(www.gdrsks.gov.cn)查詢。公布時間如有改變,以網站公告為準。
2.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復核
本次考試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初審和考后資格復核。考試合格標準公布(考試結束三個月)后3日,請全科成績合格人員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復核材料的通知要求,持報名時下載的帶有上傳照片和防偽條型識別碼的《報名表》,按時到指定現場提交復核材料。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事后自制的《報名表》一律不受理,也不認可,由此產生的后果考生自負。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www.gdrsks.gov.cn)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有關提交復核材料的要求公布在網站上。省直及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具體聯系方式詳見附件3。
八、證書領取
各市考生證書發放事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省直報名點的考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九、其他注意事項
1.按照工業設計職業資格(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實施辦法規定,參加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高級資格考試達到合格標準且報名資格復核通過的,其成績在申報高級工業設計師職業資格評審時長期有效。
2.考試設初級、中級和高級3個級別。《工業設計基礎理論》(初級)、《工業設計綜合知識》(中級)科目為主、客觀混合題,《工業設計實務》(初、中、高級)科目為主觀題。所有科目考試均采用閉卷紙筆作答方式進行。
3.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5年8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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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附件來源于廣東省人事考試局網,最近更新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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