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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協管員8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
承擔社區矯正刑罰執行輔助工作人員(工作地點在各鎮、街道辦事處司法所)
二、工作職責
了解掌握社區服刑人員的基本情況,制訂矯正方案;對社區服刑人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詢、心理測試、心理矯治等相關工作;開展集中教育、談話教育、社區服務及社會適應性幫扶工作;協助做好社區服刑人員的接收、登記、宣告、查找、走訪、核查,以及檔案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完成區司法局和社區矯正機構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司法行政工作,能自覺遵守工作紀律,接受工作考核;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大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斜視、口吃和色盲,無紋身,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成年人(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相關工作經歷,或有律師、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書的優先;
5、熟練計算機基本操作,具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二)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9月7日起至2015年9月18日止。
報名地點:重慶市九龍坡區司法局(楊家坪西郊路27號區政府2號樓3樓)。
2、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報名者需本人到現場報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者可委托他人報名,但須出示本人簽名的委托書、報名所需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及相關證件,所有證件、材料均需查驗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
報名者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
3、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于2015年9月23日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五、選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總分100分,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重點內容為:人民調解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社區矯正實施辦法、重慶市社區矯正實施細則,法津援助條例、計算機運用等。
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1:2)確定人員進入面試。面試分值100分。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新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考生用普通話回答問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體檢
體檢人員按招聘人數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項目參照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檢標準并結合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責。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其他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九龍坡區司法局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體狀況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對擬聘人員由九龍坡區司法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六、聘用人員使用管理
報名人員經選聘合格者,與九龍坡區司法局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派遣到九龍坡區司法局各司法所工作,主要從事社區矯正輔助性工作。
七、聘用人員待遇
基本工資1880元,績效考核獎300元。聘用期間,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八、其它
1、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條件如實申報,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2、報考者一旦被聘用,須按規定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解決。
本簡章由九龍坡區司法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3—68789717,68783499
重慶市九龍坡區司法局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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