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53號)精神,現將2015年度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標準通知如下:
英語、法語、日語、阿拉伯語一、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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