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第三季度第二次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探索完善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制度,根據縣委、縣政府《印發彭水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錄用工作辦法的通知》(彭水委發〔2014〕49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選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選聘名額25名。具體選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彭水自治縣2015年第三季度第二次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選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執行。
三、選聘范圍、條件和對象
1.選聘范圍
除縣管實職領導干部以外的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且符合選聘崗位條件的均可報名參考。為穩定教育、衛生人才隊伍,教育衛生事業人員不得參加本次選聘。
2.選聘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在我縣鄉鎮(街道)或基層單位工作滿3年(大學生村官和選派大學生在基層服務年限可合并計算),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
(5)符合選聘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3.以下人員不屬于本次選聘范圍:
(1)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紀律審查的;
(3)經調配、選聘等方式至現單位工作未滿3年的;
(4)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選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者只能選擇本次選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1.報名時間:2015年 10月 12日至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彭水自治縣行政服務中心人力社保局服務窗口(縣城烏江港灣2樓)。
報名咨詢電話:78496838(事業科)、64700568(行政服務大廳)。
3. 報名所需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含主頁、增減頁和本人頁)、畢業(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在“學信網”上下載并打印的學歷證明;③在現單位的聘用文件和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以組織人事部門正式文件為準,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核實并加蓋公章);④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加蓋公章)(附件3)。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粘貼于《報名表》);⑥選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資格初審合格者提供填寫好的《報名表》(附件2)。
工作經歷、年齡的截止時間均算至簡章發布前1日。
4.開考比例:擬選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選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選聘。
5.領取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15年 10月 16日下午3:00-5:00在報名點確認報考單位及崗位后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須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委托書原件。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時間:2015年 10月17 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
2.面試。
面試比例為1: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當日確認放棄的不再遞補)。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選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選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綜合素質情況,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若某一崗位實際參加面試考生只有1名,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面試組當天面試平均分,才能進入下一程序。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成績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3.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考察
考察人選按崗位擬選聘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不能確定,則加試筆試。
考察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內容為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對選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用人單位可申請從報考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在彭水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網址: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五)辦理手續
1.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2.經本次選聘的人員必須在新的單位工作三年及以上,聘期內不得流動(在聘用文件中予以明確)。
3.考生參加面試后無故放棄資格的,將其記入個人信息,三年內不得參加縣內外選聘和調配。
五、紀律要求
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選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附件:
1.彭水自治縣2015年第三季度第二次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2.彭水自治縣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彭水自治縣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意報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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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來源于重慶市彭水縣人民政府,最近更新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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