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平頂山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要求,按照“各擬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1,不足5∶1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不再招考”的規定,經審核,平頂山市疾控中心(20150903)崗位原招聘人數為2人、平頂山市疾控中心(20150904)崗位原招聘人數為1人、平頂山市第二人民醫院(20150910、20150911)崗位原招聘人數均為1人、平頂山市中醫院(20150912)崗位原招聘崗位為1人,以上5個崗位因未達到規定比例不再招聘。平頂山市第一人民醫院(20150907)崗位原招聘人數為4人,因未達到規定比例,應予核減,核減后該崗位招聘人數為1人。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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