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政府豫政〔2014〕65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2015年面向區交通系統通過競爭上崗,聘用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人員78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競崗名額
依據《河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全省交通運輸執法體制改革有關機構編制問題的通知》(豫編〔2014〕50號),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人員核定編制為78名,名額分配為:區公路管理局干線公路路政執法大隊11名、平橋道路運輸管理局運政執法人員10名,明港道路運輸管理局運政執法人員5名;根據平橋、明港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業務和執法職能交叉進行的實際,平橋路政所、明港路政所及區農村公路管理所的路政執法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從省核定的農村公路編制中擇優聘用。
二、參加競崗人員范圍
區交通路政管理所在編在冊人員、明港交通路政管理所在編在冊人員,平橋道路運輸管理局運政執法人員、明港道路運輸管理局運政執法人員,區公路管理局路政執法人員和區農村公路管理所路政執法人員。
三、競崗人員資格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履行崗位職責要求的身體條件;
4、辦事公開、公正、廉潔,作風正派,業務精通,愛崗敬業,虛心好學,開拓進取;
5、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或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不得報考。
四、競崗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符合報名條件人員,過期不報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自動放棄考試人員按落聘人員安置。
2、報名地點設在區交通運輸局人事股。
3、報名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張,填寫《平橋區交通運輸局行政執法人員競爭上崗報名審核表》(一式一份),所填寫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必須一致。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加蓋公章后報區交通運輸局人事股。區交通運輸局人事股對競崗人員資格進行復審,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報名資格審查小組對競崗人員的資格進行核審。資格審查貫穿公開競爭上崗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隱瞞、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競崗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平橋新聞網和各參改單位公布。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試工作由區人社局組織實施,區交通運輸局配合,區紀委、監察局監督。
1、考試時間:2015年10月30日,考試地點及要求詳見準考證。
棄考者,按落聘人員安置。
2、考試內容:一是公共基礎知識(權重占20%);二是與交通執法相關的《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河南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辦法》、《河南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責任追究辦法》、《交通行政處罰行為規范》、《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法律法規(權重占70%);三是時事政治(權重占10%)。考試采用客觀性試題,題型為判斷題、選擇題(含單選、多選)。
3、考試成績在平橋新聞網和各參改單位公布。
(四)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按競崗名額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為不突破競崗名額總數,如在名額限制內最后一名考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以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知識考試成績高者優先。在考察過程中,如果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平橋新聞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五、紀律要求
要堅持原則,規范程序,做好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聘用等各環節的工作。要堅持公示制,實行陽光操作。要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競爭上崗考試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嚴格追究責任,嚴肅處理。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要求,實行回避制度。本次競爭上崗工作由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信陽市平橋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0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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