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關單位,各市、區民政局,江海區社會事務局:
根據廣東省民政廳有關工作部署,為加強我市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培育和管理工作,我市將于2015年11月開展江門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網上登記注冊工作,具體登記事項由我局委托江門市社會工作協會辦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登記時間
2015年11月1-20日。
二、登記范圍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分為首次登記和再次登記。
(一)首次登記范圍:具有江門市戶籍或在江門市有工作單位,并通過2013年和2014年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二)再次登記范圍:2012年及以前已進行首次登記滿3年且未再登記的社會工作者。
三、提交材料
(一)社會工作者申請首次登記需提交如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份;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復印件2份;
3、打印版《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2份;
4、2寸彩色證件照1張。
(二)社會工作者申請再登記需提交如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份;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復印件2份;
3、打印版《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2份;
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登記證書》原件。
四、登記流程
(一)社會工作者自行登記。全市的持證社會工作者自行于2015年11月1—10日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廣東省社會工作者登記信息系統”(http://www.gdsgdj.gov.cn)注冊賬號及完善個人信息,包括上傳個人照片(照片大小為寬142PX、高168PX,像素勿超過20k)、填報工作經歷、工作單位等多項內容,申請人務必確定所填寫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打印申請表。
(二)登記材料提交江門市社會工作協會初審。社會工作者于11月11—20日攜帶或寄送登記所需資料到江門市社會工作協會辦理資料審核手續。江門市社會工作協會在登記系統上輸入初審結果,不符合條件者更正錯誤信息、資料,或待條件符合時重新提交申請資料。
(三)廣東省社會工作師聯合會復審。廣東省社會工作師聯合會對申請登記的社會工作者信息進行復審,對符合條件者打印《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登記證書》;終審打印證書完成后,江門市社會工作協會通知申請登記人領取登記證書。
五、其他事項
(一)在廣東省外考取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社會工作者申請首次登記和再登記時,須自行在廣東省社會工作師聯合會網站(http://www.gdsgs.org/)“社工師登記”欄目下載《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并填寫完整打印一式2份后,按省內申請登記人員要求攜帶或寄送相關材料到江門市社會工作協會辦理。
(二)屬于江門市常住人口,但工作所在地不在江門的,可自行選擇是否在江門登記,一般情況下建議在工作所在地登記。
(三)請市直各單位,各市、區民政局,江海區社會事務局通知本單位、本轄區內持證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登記手續。
(四)如確有需要,市社會工作協會將通知被登記人持相關證件及資料原件進行現場審核。
登記過程中若有疑問,請聯系江門市社會工作協會。
聯系人:梁青
聯系電話:3512378,13427121013
郵箱:jmshegongxiehui@hotmail.com
地址:江門市蓬江區龍灣東路36號之二301(即江門市殘聯康復醫院旁)。
江門市民政局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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