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5〕54號)和省招辦《關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的通知》(鄂招辦[2015]28號)文件要求,我校成立了以分管校領導為組長、招生就業處處長為副組長、各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為成員的新生入學資格核查小組,認真組織學習文件精神,部署安排2015年新生入學資格核查工作。各院、系精心組織,嚴格按省招辦制定的工作流程,逐項核對考生信息,對個別病休、紙質檔案未收到的考生,采取電話詢問等方式進行了核對,沒有發現違規上學現象。
招生與畢業生就業指導處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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