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3名、職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具體職位詳見《深圳市南山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和《深圳市南山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公開選調職員職位表》(附件2)。
二、選調條件
(一)公務員選調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工作責任心,作風務實肯干;
2、具有我市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委任制和聘任制身份公務員均可報考;
3、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報考的,要求現任職務為科級及以下職務;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報考行政執法類的,要求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規定,通過選調后轉任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級別確定為七級執法員;
4、歷年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及以上;
5、現單位同意報名參加選調;
6、崗位規定的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
(二)職員選調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工作責任心,作風務實肯干;
2、要求為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職員且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資格;
3、歷年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及以上;
4、現單位同意報名參加選調;
5、崗位規定的其它條件(詳見附件2)。
(三)不予選調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我市聘任制公務員訂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內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與方法
(一)發布公告。在南山政府在線、南山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等網站、相關紙媒體同時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5日止。
2、報名資料。
公務員報名需提交:
《深圳市南山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3);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含電子版);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學歷、學位證書(驗原件);任現職的任職文件。
職員報名需提交:
《深圳市南山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附件4);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含電子版);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及技術職稱證明復印件(驗原件);深圳市職員聘用備案表或能證明職員身份的有關證明材料。
報名者應確保所提供信息真實、準確,如與事實不符,取消其選調資格。(以上原件查驗后,僅留存復印件)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委托報名)。報考人員將《報名表》及相關資料一并送至深圳市南山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辦公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區府大樓A1102辦公室;聯系人:張小姐;聯系電話:26562955;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時至12:00時,下午2:00時至6:00時。
(三)資格初審。根據報名者提交的資料,核對并審查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不符合選調條件者,取消報考資格。資格初審僅對報考人員如實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核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最終以資格復審、考察為準。
(四)考試
我局自行組織面試。
(五)考察。
南山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按規定對通過面試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人選未按規定時間提供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考察結束后,經南山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擇優確定擬選調人選(如無合適人選,則取消本次選調)。
(六)辦理調動手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職員選調程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四、其他
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南山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