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公開遴選事業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經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確定陳洪玉同志為擬用人員,現予公示。公示期間,如有情況需要反映的,請于2016年3月7日—13日向中共廣安市紀委派駐市人防辦紀檢組書面或電話反映(電話:0826—2666816)。
陳洪玉。
廣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2016年3月7日
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gahrss.gov.cn/gacms/sydwzp/4045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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