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為實施人才強校戰略,進一步提升人才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整體實力,為一流學科和高水平大學建設提供人才保障,我校2016年將招聘各類人才共計177人,其中教師151人,輔導員5人,其他專業技術人員19人,管理人員2人。為做好人才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積極延攬人才
按照學校十三五規劃整體部署和人才隊伍建設十三五規劃精神,學校同時下達教師崗位五年招聘計劃和2016年各類崗位(教師、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輔導員、管理人員等)招聘計劃,以引進教師為主,按規定補充輔導員和其他崗位人員。根據學校事業發展需要,重點引進國家、湖北省和學校各類人才計劃、專家項目人才。
二、嚴格招聘條件,確保引才質量
各單位要注重優化人才隊伍的學歷、學緣、專業、年齡和性別結構,盡量吸收校外重點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優秀人才來校工作。新聘人員要符合《華中師范大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各單位要對其進行全面考核,尤其要注重個人品格、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的考察。
1. 各單位招聘、引進人才的學歷條件、科研業績、年齡要求、外語水平、聘用形式和首聘期年限等見附件1。
2. 講師及以下教師崗位原則上不直接選聘最后學歷畢業于我校的博士畢業生,最后學歷畢業于我校的碩士畢業生一律不得選聘到教師崗位。
3. 教師崗位(不含流動崗專職科研人員崗位)招聘的人才,其國內高于我校辦學層次院校畢業的不少于單位教師招聘計劃的三分之一,海外博士畢業的不少于學校下達給學院的目標任務。經國家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新聘人員必須具有一年及以上海外學習、工作經歷。
學科教學論教師崗位招聘條件和要求另行通知。
4. 根據學校輔導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隊伍現狀,為調整學緣結構,2016年下達的輔導員崗位、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和管理崗位原則上只招收校外應屆畢業生。輔導員一般應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優秀碩士畢業生可以選聘,要求有學生干部工作經歷;各單位應注重優化輔導員隊伍的學歷、學緣、專業、年齡和性別結構,所需專業及要求見附件5。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和管理崗位招聘基本要求見附件1,所需專業及要求分別見附件6和附件7。
三、嚴格規范程序,做到公平公正
各單位要嚴格執行《華中師范大學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華師行人字〔2006〕51號),成立人才招聘工作小組,通過組織招聘會、參加學術會議等方式積極主動物色優秀人才,對有意來校工作的人選及時考核研究、反饋信息。各類崗位應聘者統一登錄“華中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系統”(以下簡稱招聘系統,通過人事處網站登錄或直接登錄以下網址http://218.199.196.166/ppygzz/control/ppzplogin)報名應聘。各相關單位要通過“招聘系統”流程對各類崗位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學校招聘條件的,提交人事處(人才辦)復核。人事處(人才辦)復核同意的,由相關單位組織,進行政治素質、面試試講、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教師崗位(學科教學論教師崗位除外)和管理崗位的應聘者由各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學科教學論教師崗位的應聘者由教師教育學院、人事處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考核;其他專業技術系列崗位的應聘者由學校人事處和專技系列牽頭部門共同組織考核;輔導員崗位的應聘者由學工部(處)和人事處共同組織考核。
教師的招聘要特別加強面試、試講和科研水平等環節的考核工作,認真聽取專家的意見,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教授委員會等組織的作用,對相關條件的把握要與教學、科研、人事部門溝通。對擬聘高層次人才需提供較高科研啟動費、安家費等待遇的,相關條件的把握要與科研、人事部門充分溝通,特殊情況還需通過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答辯、評審。依托項目招聘的流動崗位專職科研人員以及項目博士后的招聘要充分尊重項目負責人用人意見,在確保經費來源的基礎上實行公開招聘、擇優錄用。
擬聘人員要在所聘單位張榜公示(或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無異議者報學校審批。經學校審批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各單位不得自行接收應聘者,更不得以本單位的名義與擬聘人員簽訂協議書。
各單位報學校審批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擬引進高層次人才(含擬接收副高及以上專職科研人員):①招聘系統中填報并生成《華中師范大學引進高層次人才申報表》(含教授委員會和黨政聯席會意見);②論文SCI、EI、SSCI、CSSCI收錄以及論文他引情況的證明(檢索報告);③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和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證明);④體檢表。
擬接收畢業生:①畢業生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畢業學校提供);②招聘系統中填報并生成接收畢業生審批表(需簽署教研室考核意見、政治表現、職業道德考察意見和同意接收意見);③論文檢索報告(論文被檢索的);④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和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證明);⑤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復印件;⑥體檢表。
四、創新用人形式,加強聘后管理
高層次人才(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人員)崗位實行聘用制,講師及以下教師崗位(含固定崗助理研究員崗位)、輔導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聘用實行預聘制。協同創新中心、跨學科研究院等單位用人形式按附件8執行。
有博士后流動站的單位(見附件9),新聘的講師和固定崗助理研究員同時進入我校流動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有博士后經歷人員可選擇進入我校流動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直接聘為預聘制講師或助理研究員),簽訂博士后工作協議,出站后達到教師聘用條件的轉為聘用制教師。
新聘的各類崗位人員,要加強合同管理,在聘用合同中明確約定聘期內的工作任務,盡量量化,嚴格考核。輔導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在預聘期內不得轉崗。預聘期滿學校將組織專班進行考核,決定是否續聘。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計劃落實
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按照人才招聘計劃數、層次和質量的要求,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抓緊時間選聘人才。為鼓勵教學科研單位落實教師崗位人才招聘計劃,學校對各單位教師崗位招聘情況采取三年中期評估、五年終期考核,年度考核重點考核各單位各類人才計劃和專家項目入選情況以及海外博士和外籍教師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不再考核年度進人計劃完成情況。根據學校學科建設規劃和招聘計劃完成情況,經學校審批同意,可適當調整進人需求計劃。
根據確定的進人需求計劃,學校將制定人才隊伍建設經費預算,按照“人力資源包”的形式打包下達給各教學科研單位。各教學科研單位在制定嚴格的用人標準、規范的用人程序的基礎上,可在相應范圍內自主決定人才經費的使用。學校將根據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的結果,加大、維持和降低經費投入的力度。
華中師范大學
2016年3月2日
華中師范大學2016年協同創新中心/跨學科研究院人員聘用執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