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1.國家“985”工程大學或“211工程”大學,廣西師范大學、廣西師范學院、廣西藝術學院,省外省屬重點大學(非三本學院)的2016年畢業或2015年畢業尚未正式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并獲得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師范類或非師范類專業對口的優秀畢業生。
2.具有履職的身體、心理條件;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
4.取得教師資格證(已申請2016年教師資格證考試的,須在聘用期一年內取得,否則用人單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應聘者除滿足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面試成績優秀的,按崗位需要擇優當場簽訂就業協議:
1.獲得國家獎學金或校級獎學金1次及以上。
2. 獲得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以及相關校級獎勵1次以上。
3.專業成績三年總評排名在年級同類專業前50%。
4.教育部直屬大學免費師范類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