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依據
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
二、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不得攜帶使用計算器。各科試題題本可做草稿紙,考后收回?!渡鐣ぷ鲗崉铡罚ㄖ屑墸┛颇吭囶}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書寫作答,其余4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獲得資格證書的條件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2個科目的考試;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3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四、考務組織及考試收費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浙價費〔2004〕253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科目為每人每科45元,主觀題科目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忌慕毁M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