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在江蘇、山東兩省組織了藝術類專業校考,藝術類專業加試的評卷、登分等工作已于近日完成,校紀委(監察處)全程參與,確保了公平、公正。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公布在我校招生網站上,請廣大考生自行上網點擊成績查詢,不再另行發放成績單及合格證。
根據2016年我校藝術類專業分省招生計劃(實際招生計劃以各省考試院公布為準),按一定比例劃定了各省專業合格線,現予公布:
科類 | 專業名稱 | 省份 | 計劃數 | 專業合格線 | 學費標準(元 / 年) |
書法類 | 書法學 | 江蘇 | 13 | 339.67 | 7000 |
書法學 | 山東 | 20 | 342 | ||
音樂類 | 音樂學 | 山東 | 20 | 89.5 | 5000 |
錄取原則
1. 考生均須參加本省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文化成績資格線由生源所在省招辦統一劃定。
2. 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文化成績達到藝術本科投檔資格線、獲得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的情況下,由我校根據考生所填志愿,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考試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課分數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