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關于縣鄉換屆指導意見精神,要加大從“四類人員”中選拔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力度,每個鄉鎮一般從“四類人員”中擇優選配不少于1人,結合各鄉鎮黨委資格初審、組織推薦和縣委組織部資格復審情況,經旺蒼縣公開選拔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四類人員”公開遴選的比例由不低于1:3調整為不低于1:2;鄉鎮事業編制人員的遴選名額調整為15人,優秀村干部遴選名額調整為2人,優秀大學生村官的遴選名額調整為14人,優秀村黨組織第一書記遴選名額不變(4人)。
特此公告
旺蒼縣公開選拔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