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家事審判方式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加大家事糾紛中的調解力度,適時對家事案件當事人進行心理疏導,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一批家事糾紛調解員、心理咨詢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計劃選聘家事糾紛調解員10名,心理咨詢師5名。家事糾紛調解員及心理咨詢師不屬于法院編制內人員。
二、工作內容
家事糾紛調解員參與二審家事糾紛的調解工作,心理咨詢師對個案當事人進行心理評估、輔導,幫助其消除不良情緒。家事糾紛調解員上班采取輪值方式,即每人每次輪值一天;心理咨詢師采取預約方式。
三、選聘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家事糾紛調解員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居住在商丘市梁園區或睢陽區;
3、熱心于社會公益事業和家事糾紛的化解工作;
4、對待家事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能做到熱心、耐心、細心、誠心;
5、身心健康;
6、年滿二十五周歲,已婚;
7、品行良好、作風正派;
8、具備相關法律、心理學知識或具備一定社會經驗和調解能力,能夠較好完成調解工作;
9、退休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教師以及社會法官優先選聘;
10、婦聯、民政、司法等組織機關工作人員及心理咨詢師優先選聘。
(二)心理咨詢師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居住在商丘市梁園區或睢陽區;
3、熱心于公益事業和心理咨詢工作,富有親和力和同情心;
4、身心健康,品行良好,作風正派;
5、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較強的責任心和服務意識;
6、具有心理咨詢的必備技能,有一定的個案面詢經驗;
7、取得國家心理咨詢師二級以上資格者優先;
8、婚姻家庭、兒童心理咨詢方向的心理咨詢師優先。
(三)下列人員不得選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其他不適宜從事家事糾紛調解及咨詢工作的。
四、選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
報名時間:自2016年5月30日8:00時起至2016年6月1日18:00時止;
報名地點: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大廳
聯系人:許秀敏 2209520 13569377706
王小婉 2209729 15837016182
報名時請攜帶二寸登記照片兩張,個人簡歷,身份證、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資格審查
本院于報名結束后一周內,根據報名人員的資料情況,完成對報名人員資格的審查工作,擇優選用。對于擬選用的人員,將以電話通知。
3、聘用方式
被選用的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能適應家事糾紛調解與咨詢工作的人員,由本院制發工作證,工作期限為一年;符合條件的,一年后予以續聘。
五、薪酬待遇
薪酬面議。
2016年5月25日
附件: 家事調解員、心理咨詢師選聘報名表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