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試講、技能測試等)。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內容為本專業領域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面試采取試講(技能測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環節將全程錄像。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并于當天在學校網站公布成績及排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面試當天若相關崗位只有1人到場,取消該崗位招聘。若相關崗位有2人(含)以上到場,面試繼續進行,成績有效,未到場人員成績視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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