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文字材料寫作崗位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經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統一參加筆試,筆試形式為公文寫作,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6進入面試,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照1: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和體檢人員。
其他崗位采取面試,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經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統一參加面試,根據面試成績排名,按照1: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和體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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