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好2016年醫學院校畢業生特招計劃和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意見》(豫政辦〔2014〕161號)、省醫改辦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衛發〔2015〕2號)、省醫改辦等七部門《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補充意見》(豫衛發〔2016〕1號)和《河南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切實實施好2016年度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計劃的通知》(豫衛人〔2016〕32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就做好我縣2016年度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和特崗全科醫生招聘,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嚴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一)全縣共招聘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32名,其中:為縣級醫療機構招聘研究生4名、本科生19名,為鄉鎮衛生院招聘專科生9名。(詳見附件)
(二)全縣共招聘特崗全科醫生3人(含中醫),其中:縣醫院1名、縣中醫院1名、縣婦幼保健院1名。
三、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應屆和往屆醫學院校全日制畢業生(含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往屆畢業生不受畢業年限限制。報考時應(往)屆畢業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貫地和學習地)、性別、年齡等限制。
(二)特崗全科醫生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且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
(2)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過省級衛生計生部門(含中醫管理部門,下同)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或者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
(3)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從事臨床醫療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還應具有兩年以上二級以上醫院工作經歷。
(4)縣、鄉兩級醫療機構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醫師。
本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編在崗人員不列入特崗全科醫生招聘范圍。
上述4條仍未完成年度招聘任務時,可根據情況,在鄉鎮衛生院已取得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在編醫務人員,招聘部分特崗全科醫生到偏遠鄉鎮衛生院(中心鄉鎮衛生院除外,招聘比例不得超過該計劃招聘人數的20%)。
四、信息發布
2016年8月17日,在郟縣政府網站、縣衛生計生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招聘信息,公示7天(8月17日—8月 23日)。
五、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節假日不休息)
(二)報名地點:郟縣衛生計生委十二樓小會議室(郟縣龍山大道與和平路交叉口路南)
(三)報名要求:
1.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一份到報名點報名,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8張。
2.特崗全科醫生。應聘人員自愿報名,資質審查時,報名者按以下三種情況提交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一份,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6張:
符合來源和資質要求第1種情況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醫師執業證、全科醫生執業證;
符合來源和資質要求第2種情況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醫師資格證、省級相關部門培訓合格證;
符合來源和資質要求第3、第4種情況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醫師執業證。已退休人員還須攜帶退休證。
3.采取網上認證的辦法,確認應聘者的學歷。
4.對于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緊缺崗位,可直接采取筆試面試考核的方式招聘。
5.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處,取消本次聘用資格。
六、考試內容
(一)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為百分制。
1.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形式: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地點、時間及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醫學類報考人員考試相應專業理論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
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方可進場。
對于報考的醫學專業研究生、到鄉鎮衛生院的醫學專業本科生不再參加筆試。
2.面試(滿分為100分)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內容:面試以答辯為主,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儀表舉止和敬業精神等。
應聘者參加面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
3.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 + 面試成績×40% 。
(二)特崗全科醫生
特崗全科醫生招聘不進行筆試,可直接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招聘。
面試內容:面試以答辯為主,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儀表舉止和敬業精神等。
應聘者參加面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
七、體檢與考核
按照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職位,可以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考核,按擬聘用職位1:1的比例從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采取審查檔案或實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并對應聘用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由縣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郟縣政府網站、縣衛生計生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天,接受社會監督。
由用人單位與特招畢業生、特崗全科醫生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特招畢業生在基層工作時間不少于6年,特崗全科醫生在基層工作時間不少于4年,服務期內,不得擅自離開服務崗位,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退回補償經費,違約情況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并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縣衛生計生委對招聘情況進行匯總,形成正式備案報告,經縣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蓋章后,上報市、省相關部門備案。
九、待遇保障
(一)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
1.省級財政對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學期間費用給予補償性補助,標準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補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補助5年。補償經費在服務期內分年度撥付,每年年初撥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補償經費。
2.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確定聘用后按程序納入單位編制管理。對于特招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專科生,服務期滿并取得醫學類本科學歷,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單位編制內有空缺崗位時,要優先用于特招畢業生,不受服務期限限制;用人單位沒有空編的,可在全縣事業編制總量內,按照“特需特辦、人編對號、人留編留、人去編銷”的原則,將特招研究生、到鄉鎮衛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醫學本科學歷的特招專科生納入人才編制管理,具體人才標準由我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對于服務期間未入編人員,納入單位正式人員崗位管理,實行同工同酬。
(二)特崗全科醫生
1.服務期內,由中央和省級財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萬元的標準安排崗位津貼,特崗全科醫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縣級公立醫院進行發放。市、縣級財政可根據當地實際給予適當補助。
2.特崗全科醫生聘期滿后,鼓勵留在鄉鎮衛生院工作,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常設崗位,并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優秀者可聘任到領導崗位。招聘的全科醫生如果來自公立醫院,服務期間由原單位保留其編制和身份,服務期滿可回原單位工作;如果來自民營醫院或原來無工作單位,服務期滿可通過公開招聘到公立醫院工作,招聘單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十、紀律要求
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全程參與報名、命題、筆試、面試等各環節,對違犯工作紀律影響招聘公平、公正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郟縣紀律檢查委員會:0375-5165324
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75-5161205
郟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0375-5161478
郟縣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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