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1)時間:2016年8月28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礎知識;10:00-11:30專業基礎知識。
(2)地點:以《準考證》注明為準。
(3)內容:
①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必考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理論、市場經濟、法律、公文寫作、時事政治等。滿分為100分。
②專業基礎知識內容(分類考試科目):
報考中心校教師崗位的(羅山高中、農村高中、縣中等職業學校的崗位人員除外)專業基礎知識為《教育基本理論》,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等,滿分為100分;
其他崗位不考專業基礎知識。
(4)方法:閉卷考試。
(5)報考羅山高中、農村高中、縣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崗位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免筆試(研究生筆試成績取該招聘崗位筆試第一名的成績)。按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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