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如東縣人才網、如東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在公示結束后一周內,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擇崗的原則,由如東縣教育局組織01崗位的考生選擇崗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崗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擬聘人員由如東縣教育局報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由招聘單位在2016年9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逾期作自動放棄。
4.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總成績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成績高者;如面試成績仍同分,一并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它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