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關于2016年公開考調中小學教師公告》要求,經過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等程序,按照《考調公告》中的錄用原則,即:以報考者報考單位的崗位名額按考調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考調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專業學科知識成績高低依次錄取;若再次出現并列,以在我縣工作的時間長短依次錄取;若再次出現并列則年齡大者優先;年齡相同,則按學歷高低依次錄取;考調縣城學校的總成績不低于65分,考調鄉鎮學校的總成績不低于60分。現將擬調動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8月30日至9月1日)。(具體名單見附表)
對擬調動人員反映問題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擬調動人員,取消被公示人擬調動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
鹽源縣紀委、監察局 0834-6369999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6365158
鹽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0834-6367666
鹽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