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實施。考核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二、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攀枝花市西區公眾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