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的陪護人員無編制,屬公益性崗位,不具備公務員和警察身份。實行合同制管理,由縣公安局與應聘者簽訂三年合同,期滿不再續簽。聘用人員月工資為基本工資+績效考核工資。基本工資每月800元;績效工資根據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出勤率確定,每月不超過500元;節假日加班費每月不超過240元,其他政策允許的相關待遇。按規定辦理“五險”(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個人應繳部分由單位在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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